農資入股民營銀行通道打開 仍需更多政策扶持
- 發佈時間:2015-08-24 00:29:25 來源:經濟參考報 責任編輯:李春暉
全國首個農村金融服務綜合改革試點落地四川省成都市。《經濟參考報》記者日前獲悉,由央行等多部委制定並印發的《成都市農村金融服務綜合改革試點方案》(以下簡稱《方案》)首次提出,該市將支援和鼓勵地方法人金融機構和符合準入條件的民間資本依法發起設立或參與發起設立服務“三農”的中小型民營銀行、村鎮銀行和金融租賃公司,優先引入和培育本地優質企業和種養大戶投資入股。
對此,接受記者採訪的業內人士表示,明確提出優先引入當地的農業大戶入股、設立服務“三農”的民營銀行,將是解決目前農村金融領域供需失衡的重要探索和嘗試之一。
數據顯示,截至2014年末,全國金融機構空白鄉鎮從2009年10月的2945個減少到1570個,實現鄉鎮金融機構和鄉鎮基礎金融服務雙覆蓋的省份從2009年10月的9個增加到25個。不過,我國農村金融供給不足的問題仍然很嚴重。
央行此前發佈的《中國農村金融服務報告2014》提出,中小金融機構數量不足仍是農村金融供給不足的重要因素。從國際經驗來看,立足當地、特色鮮明的中小金融機構,能夠對改善農戶、小微企業金融服務發揮重要作用。這幾年來我國村鎮銀行、小額貸款公司等微型金融機構雖然發展較快,但準入門檻仍然偏高,競爭仍不充分,影響了農村金融服務供給。
截至目前,全國5家首批試點民營銀行均已獲准開業,但是這5家銀行主要都是服務於城市地區。“實際情況是,城市並不缺乏金融資源,而農村地區十分缺乏金融資源,但是一直以來,出於風險等多方面因素的考量,監管部門對農村金融機構、包括村鎮銀行等的設立還是有一些限制。”一位熟悉農村金融的專家表示。
銀監會數據顯示,截至2015年5月末,已新設1263家村鎮銀行,其中93%的村鎮銀行引進了民間資本,民間資本佔比為73.4%。這類機構的共同特點是由民間資本與主發起銀行共同設立,剩餘風險主要由主發起銀行承擔。不過,據悉,在一些監管指標限制下,有條件的村鎮銀行可以嘗試轉股由民營資本控股,但純民間資本發起設立村鎮銀行仍然未被監管放行。
據記者了解,包括湖北、四川等地,一些農企有發起設立民營銀行的想法。
中國社科院金融研究所銀行研究室主任曾剛在接受《經濟參考報》記者採訪時表示,設立服務“三農”的民營銀行一方面能夠增加金融供給,另一方面通過引入真正的農業企業和大戶參與設立銀行,能夠對銀行未來的經營方向和重點産生影響,使其更有針對性地服務農村。
“比如,在城市貸款,還款基本上都是定期每月還本付息的方式。但是在農村地區,由於收割和養殖等自然規律的存在,農業生産往往難以實現連續的現金流,如果仍然採取和城市一樣還本付息的方式,則和農業的行業特徵嚴重不符。引入農業企業和大戶這樣的股東之後,他們能夠更好把握農業的特性,了解農戶的需求。”曾剛説。
一位地方村鎮銀行人士對記者説,來自“三農”領域的民營資本參與設立銀行,其優勢是比較接地氣,能更好了解農企的風險點,創新更多的信貸産品,但是劣勢在於操作風險以及流動性風險把握上會有所欠缺。
曾剛也表示,設立服務“三農”的民營銀行帶有比較強的實驗性質,最終效果如何還需要觀察。“畢竟農業是傳統的弱勢行業,抵禦風險的能力弱,純粹的商業性金融成本高、但盈利薄,達到盈虧平衡點非常困難。”他説,農村金融的改革方案一定是一個綜合性的方案,要在商業性機構發展和擴容的基礎上,引入更多政策性金融的機制,來降低商業性金融的風險。
該《方案》也特別提出,通過制定小額貸款公司、融資性擔保公司行業標準、開展信用評級等方式,正向激勵小額貸款公司、融資性擔保公司更好發揮支農服務作用。對此,人民銀行成都分行有關負責人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説,目前,由於缺乏統一的行業標準和業務技術規範使得小貸公司難以實現支援“三農”的政策目標。2015年初中國小額貸款公司協會成立大會上提出將組織制定統一的行業標準和業務規範,但目前尚未有相關文件、方案出臺。此次改革試點,成都市將率先在小貸行業倡導規範的行業標準,鼓勵和支援小貸公司探索完善業務技術規範,引導小貸公司更好地發揮支農和在縣域支援小微企業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