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大自貿區將分工協作 統一適用同一份負面清單
- 發佈時間:2015-04-20 11:31:00 來源:中國網財經 責任編輯:張少雷
中國網財經4月20日訊 據中國政府網消息,國務院辦公廳今日印發《自由貿易試驗區外商投資準入特別管理措施(負面清單)》。新版清單列出122項特別管理措施,其中,有限制性措施85條,禁止性措施37條。據中國經濟網記者統計,2015版“負面清單”比2014年版減少17條,比2013年版減少了68條,新版“負面清單”統一適用於上海、廣東、天津、福建4個自貿試驗區。
此次發佈的自貿區“負面清單”依據《國民經濟行業分類》(GB/T4754-2011)劃分為15個門類、50個條目、122項特別管理措施。其中特別管理措施包括具體行業措施和適用於所有行業的水準措施。未列出的與國家安全、公共秩序、公共文化、金融審慎、政府採購、補貼、特殊手續和稅收相關的特別管理措施,按照現行規定執行。自貿試驗區內的外商投資涉及國家安全的,須按照《自由貿易試驗區外商投資國家安全審查試行辦法》進行安全審查。《自貿試驗區負面清單》自印發之日起30日後實施,並適時調整。
“負面清單”,又稱消極清單或否定列表,是一個國家禁止外資進入或限定外資比例的行業清單。在清單中,國家明確開列不予外商投資準入或有限制要求的領域,清單以外領域則充分開放。
自由貿易試驗區外商投資準入特別管理措施(負面清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