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11月初已通過南沙金改意見 最快下周發佈
- 發佈時間:2014-11-25 09:03:21 來源:新華網 責任編輯:陳晶
記者從權威渠道了解到,國務院已在11月初同意通過《關於支援廣州南沙新區深化粵港澳臺金融合作和探索金融改革創新的意見》(下稱《意見》),預計將於近期內正式公佈。
記者聯繫南沙新區宣傳部時,對方表示尚未獲得相關資訊。但接近官方的人士告訴記者,廣州市的相關官員目前正在北京等待拿到正式文件。與此同時,廣州也在積極準備相關的新聞發佈工作,預計最快於下周正式召開發佈會並正式公佈文件。
據了解,該《意見》由中國人民銀行牽頭,聯合發改委、財政部、商務部、港澳辦、臺辦、銀監會、證監會、保監會、外匯局等多部委(門)發文。
深化粵港澳臺金融合作,是南沙金融改革創新政策的特色和方向。此次獲同意的南沙新區金融改革創新政策,與去年年底公佈的《中國人民銀行關於金融支援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建設的意見》內容相似度很高。在廣州市向國家提交《關於支援南沙新區深化粵港澳臺金融合作探索金融改革創新的請示》(又稱“19條政策”)後不久,一位廣州市的主管金融的官員就透露,申報的政策中將包含深圳前海、珠海橫琴的金融政策,並爭取與上海自貿區同樣的金融創新政策。
外資投資、人民幣資本項目可兌換先行試驗、人民幣跨境使用等金融創新的政策,構成《意見》的主要內容。
根據《意見》,支援包括港澳在內的外資股權投資基金在南沙新區創新發展,積極探索外資股權投資企業在南沙資本金結匯、投資、基金管理等方面的新模式;探索研究港澳地區符合條件的金融企業作為戰略投資者入股南沙新區的企業集團財務公司,支援資質良好的信託公司到南沙新區開展業務;支援符合條件的合資機構在南沙新區設立合資證券、基金、期貨公司;允許南沙新區內的金融機構為港澳臺居民(包括機構和個人)提供跨境人民幣結算金融服務。
《意見》稱,支援設立在南沙新區的銀行機構按照《中國人民銀行關於境內銀行業金融機構境外項目人民幣貸款的指導意見》(銀發[2011]255號)的規定發放境外人民幣貸款;支援南沙新區銀行機構按規定研究辦理外幣離岸業務;支援在南沙新區開展人民幣計價業務試點、開展商業保理試點等。
值得一提的是,在廣東省和廣州市極力爭取的設立廣州期貨交易所一項,也獲得重要進展。《意見》支援南沙新區在符合相關規定和政策的前提下開展大宗商品交易,推進境內期貨交易所交割倉庫體系建設。
在《意見》中,關於支援南沙新區開展跨國公司外匯資金境內集中管理試點,以及支援在南沙新區開展全國內、外資融資租賃行業統一管理體制改革試點,研究制定內、外資統一的融資租賃市場準入標準。目前已經在南沙新區提前得到政策落實。
隨著南沙新區金融改革創新政策的獲批,廣東自貿區步伐臨近的信號也越來越強。記者還從相關權威渠道了解到,除廣州外,目前深圳、珠海等涉及自貿區工作的相關主要人士,也在北京密集進行溝通。這正預示著,廣東自貿區即將正式浮出水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