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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再促創業就業 82項工商登記“先照後證”

  • 發佈時間:2014-11-25 07:02:00  來源:中國經濟網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王斌

  昨日(11月24日),國務院發佈了關於取消和調整一批行政審批項目等事項的決定,取消和下放58項行政審批項目,取消67項職業資格許可和認定事項,取消19項評比達標表彰項目,將82項工商登記前置審批事項調整或明確為後置審批。

  在工商登記方面,這是繼今年8月份決定將31項工商登記前置審批事項改為後置審批之後的再次下放。

  昨日,接受記者採訪的吉林省工商局一位官員激動地表示:“此次前置審批改後置審批的含金量更高,並且這兩次的調整,已經將企業大部分的工商登記前置審批改為了後置,對於企業創業的鬆綁意義重大。有利於進一步激發市場主體活力,增強經濟發展動力,對於穩增長、調結構、促就業、惠民生具有重要的促進作用。”

  年內有望再改一批

  這82個前置改後置審批項目涉及教育、文化、衛生、旅遊等多個行業和領域,與民生領域聯繫密切。

  吉林工商局的這位官員介紹,對企業來説,“先照後證”可以避免企業由於沒有取得許可而無法開展前期籌建,從而喪失一些市場機會的問題。在沒有實行“先照後證”之前,企業如果沒有營業執照,就無法開展一些前期的籌建,如沒法進行相關銀行開戶、建設廠房,購買設備等,使得其開展企業經營的條件受阻。

  除此之外,該官員表示,前置改後置,在當前“時間就是金錢”的市場競爭中,就是為企業鬆綁,直接給企業的利好和紅利。特別對於小微企業和草根的創業者來説,利好最大。“最簡單的開個小飯店,需要的像餐飲許可證等手續很多。而這些手續辦理的時間、審批的流程都比較複雜和繁瑣。”

  針對這一問題,此次82項中,食品生産許可、食品流通許可、餐飲服務許可等項目都已調整或明確為後置審批。

  國家工商總局企業註冊局局長周石平曾透露,工商總局將與中央編辦繼續加快清理工商登記前置審批事項,計劃在年底前,再公佈兩批前置改後置項目。

  這也意味著,繼本次82項工商登記前置審批事項調整或明確為後置審批後,年底將還有一次工商登記審批前置改後置的項目發佈。

  後續將加強監管

  文件下發之後,重在落實。

  8月19日,國務院總理李克強在國務院召開的常務會議上表示,簡政放權在“為創業興業引路、給企業發展鬆綁”上立了大功。“通過簡政放權和工商登記制度改革,直接帶動了600萬新增企業註冊,與上千萬就業人數的增長。”

  聚焦于具體的地方,成效也頗為明顯。據吉林省數據顯示,自工商登記制度實行註冊資本認繳制度、企業年報公示制度、“先照後證”等相關制度後,截至9月末,吉林全省期末實有市場主體153.26萬戶,比上年同期增長14.11%,註冊資本(金)12666億元,比上年同期增長26.61%。吉林省私營個體經濟共拉動498.81萬人就業創業,比去年同比增長2.57%。

  上述吉林省工商局官員表示,“先照後證”對於穩增長、調結構、促就業、惠民生具有重要的促進作用。

  上述官員指出,先照後證表面上是改變了一個‘照’和‘證’的順序,實際上更重要的一點是政府改變了對待市場主體的思維。

  在落實中,該官員認為應注重加強後續監管。涉及到具體各個部門時,在目前事前審批向事中、事後審批轉變的情況下,相應的監管理念、監管方式及手段都要進行調整。

  而李克強也曾在國務院常務會議上表示,繼續推進簡政放權、放管結合,重點解決 “會批不會管”,“對審批迷戀、對監管迷茫”等問題。

  河北省政府已在今年9月出臺《關於落實“先照後證”改革決定加強市場監管工作的實施意見》,明確各級相關部門要適應 “先照後證”改革新形勢,按照“誰審批,誰監管”、“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厘清部門職責,建立健全行政審批、行業主管與後續監管相一致的市場監管責任機制。

  該意見要求各級各有關部門加快轉變監管方式,通過採取建立監管清單制度、制定監管實施辦法、建設資訊公示系統、建立信用約束機制、完善協同監管機制、引導市場主體自律、建立社會監督機制等措施,形成審批監管、行業監管、屬地監管、綜合監管相協調的市場監管機制。

  上述吉林省工商局官員也透露,吉林省目前專門針對改革後各個部門之間如何去加強銜接與協同的監管上,正在起草相關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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