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貧困縣公車取消省1千萬 發車補4千萬

  • 發佈時間:2014-08-04 16:09:00  來源:中國新聞網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王斌

  終於要車改了。

  廣東某市副科級公務員趙菁對此喜憂參半。喜的是,盼了多年的單位公車改革要實行了,她可以每月領到五六百元的車補;憂的是,早已參加車改的老公每月2400元的車補要調低到500元左右。

  “這幾天我們討論的話題基本是車改。”趙菁和她的同事都特別贊同7月16日中辦、國辦印發的車改指導意見,但是科級及以下500元、處級800元、廳局級1300元的車補(以下簡稱“5813”車補)標準還是讓他們“有點失落”。

  記者近日調查廣東、湖南、西藏三地的數十位公務員,詢問如何看待車改時,他們給出的一致意見是,公車改革是好事,但車補標準確實低了一些。

  就在公務員感嘆車補“低了一些”時,一些貧困地區的財政部門卻為“5813”車補犯起愁來:車改後財政將少養百來輛公車,一年節省上千萬元,但同時卻要拿出幾千萬元給全體公務員發車補,到哪籌錢?

  車補,補多少合適?

  就像一千個人眼裏有一千個哈姆雷特,公車改革後的車補標準該如何劃定,也是一個見仁見智的問題。在記者調查的數十位東、中、西部科級、處級、廳級公務員中,對目前中央給出的“5813”車補標準,大家都幾乎“喊低”。

  湖南北部某縣副縣長王晟目前配有一台專車,按照中央車改意見,他屬於被改革對象。談起公車改革,作為既得利益者的他竟然特別贊同。“從國家大局來講,實行公車改革真是好事,可以徹底解決行政成本過高且不受控制的弊端,但地方如何配套實施,確實還有很多問題待解決。”

  逐條細讀《關於全面推進公務用車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王晟認為“條款定得細,定得嚴,只要上面下任務,很快就會出效果”。不過,他也毫不避諱地表示,即使地方按照“5813”上浮30%後執行,車補標準還是偏低。

  他説,像他所在的貧困縣地域面積較大,且屬於山區,南北距離200公里,如果取消公車租車下鄉,靠“處級浮動30%後1040元”的車補,他每月基本只能下兩次鄉,而他所分管的安全生産、環保等工作,幾乎需要隔三岔五地下鄉檢查推動。

  “我一月工資也就3000塊,上有老下有小,不可能自己掏錢補貼下鄉費用。”他擔心,車補過少恐怕會影響分管工作的開展。

  與他持類似看法的還有廣州公務員劉明銘。劉明銘説,他和同事一直渴盼公車改革,這次聽説指導意見出臺,特別興奮,但是車補標準還是低於預期,“科級幹部1000元至1500元比較合理。像廣州,城市比較大,出去辦一次事,遠的地方打車都要五六十塊,來回100多塊。而且我們都是急事,不可能坐公交車或者騎自行車去,有些地方地鐵也沒通,只能打的或者自己開車去,如果僅僅補貼500元,油費都不夠。”

  與公務員普遍喊“不夠用”形成鮮明對比的是,多數網友對補貼標準的意見是“足夠了”。網友“張貴峰”認為,如果回歸到車改補貼的“公務交通補貼”本義,並剔除各種“私用、浪費”因素,現行補貼標準其實完全夠用。他列舉了國家統計局數據,2013年我國城鎮居民家庭年每人平均交通和通信消費支出為2736.9元,折合月每人平均228元。這意味著,即使加上通信消費,普通居民的交通消費支出甚至也不到“科級500元”補貼的一半——普遍居民每月200多元,就能滿足正常的工作、生活交通需要,何以一般固定辦公的公務員就“不夠用”?

  十年上書全國人大呼籲公車改革的十一屆全國人大代表、湖北省統計局副局長葉青表示,“這個標準也在意料之中。去年中央有關文件就提出‘適度發放公務交通補貼’,這意味著車補是適可而止,而且只補貼‘公務交通’。”葉青的看法是,“5813”車補基本能滿足大家的公務出行。

  調低後,會否影響已車改地區公務員積極性?

  中央車改意見出臺前,其實全國已有多地實行了公車改革,其中車補都大大高於“5813”標準。比如,廣東珠海2013年公務交通補貼標準為:正處領導職務3500元,非領導職務3200元;副處領導職務3000元,非領導職務2400元;正科2200元,副科1800元,副科以下800元。

  按照中央車改指導意見,已經車改的地方應該按新標準執行。這也意味著,各地已經執行多年的公務員高標準車補將要大大“跳水”。

  “《意見》下發了,地方肯定得執行,調低是不可避免的。”車改十年的廣東珠三角某市正科級公務員姜治國表示了他的無奈,作為科長的他目前車補是2400元,如果按照新標準發放,一下子要調低到500元左右,落差確實很大。

  對於現今每月2400元的車補,姜治國強調,這是十年來當地根據物價逐步調整的結果。十年前,該市啟動車改,車補標準為正處實職2000元、正科實職1500元、科員600元。大家都能接受,彼時汽油每升僅5元左右。後來隨著油價一路飆升,車補也適時調整到現在的正處實職3000元、正科實職2400元、科員1600元。

  “即使高標準發放車補,車改的省錢效果都是特別明顯的。我記得,2004年車改後我們市第二年的公車預算就少了500萬元。”他説,十年來,車改讓當地財政節省了很大一筆開支,而較高的車補也讓絕大多數公務員都滿意,但是,這一“皆大歡喜”的現狀眼看就要隨著“5813”車補標準的調低而打破。

  “考慮到車補基本能補貼油費,大家都拿出了多年的積蓄買了車,私車公用在我們這裡很普遍。現在車補突然要減少四分之三,我想,大家以後不可能像以前一樣不計成本地私車公用了。”姜治國甚至坦言,如果按照工作要求該下十次鄉,他會量入為出地下三四次而已。

  由多入少難。葉青表示,對於已經車改的地方公務員,車補下調肯定會讓他們感覺反差太大,可以理解,但基於此次車改“實現公務出行便捷合理、交通費用節約可控”的改革原則及整個社會的公平性,由高調低是應該的。

  對於車補調低會影響到公務員工作積極性的説法,葉青表示“很可笑”,“這只能説明他們原來獲得好處了,現在沒讓你們退出來,算是很不錯了。我以前就説過,車改的阻力來自兩方面,一是配有公車的領導幹部,二是車改地區,看來説中了。這也説明瞭全國統一實行公車改革的必要性。如果調低後有人消極怠工,會有各種處罰措施等著他們。”

  貧困地區沒錢發車補,咋辦?

  車改可以大大降低“三公經費”,這幾乎是所有先行試點地區得出的普遍結論。然而,對於一些公車較少的貧困地區而言,卻意味著加大財政支出。

  王晟所在的縣就遇到這種窘境。他向本報記者介紹,該縣一般公務車輛加起來也就100來輛,按照中央車改意見,即便全部取消這100來輛公車,一年可以減少上千萬元的財政支出(包括司機工資、車輛維修等費用),但同時得拿出近4000萬元給全縣7000多名公務員及按公務員管理的事業編制人員發放車補。

  “現在用公車的人畢竟是少數人,車改後,則要負擔全體公務員的車補,兩相對比,我們一年要多拿出近3000萬元,這筆錢我們財政不可能拿得出。誰來補貼?除非中央財政加大轉移支付。”該縣財政局局長向記者介紹,如果實行車改,當地財政連公務員的車補都難以支付,更不必説大量按公務員管理的事業編制人員的車補。“當然,車改方向是確定的,我們考慮到財力有限,可能會把財政能拿出的錢用來租車,首先滿足集體公務出行,而不可能發放到個人手中。”

  在葉青看來,依靠中央財政補貼貧困地區的車補“不可能”。他認為,按照車改意見精神,車補費用應該由王晟所在的市財政在全市範圍內統籌。“這只是少數特例而已,解決起來並不難。”

  全國政協委員、上海財經大學教授蔣洪認為,我國地區經濟發展很不平衡,各地經濟狀況差異較大,中央劃定統一的車補標準也實屬無奈,因為如果讓地方自己設定標準,有些地方會“亂來”,“個別地方處級車補達到六七千塊,這太離譜。”

  對於貧困地區財政無力發放車補問題,蔣洪建議“上面撥一些”,或者根據當地實際,實行一定比例的發放。 郭美宏

  (應採訪對象要求,文中王晟、劉明銘、姜治國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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