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律賓“罪惡稅”助收入節節攀升
- 發佈時間:2014-09-02 09:53:13 來源:中國財經報 責任編輯:王斌
改革後的菲律賓“罪惡稅”在2013年年初生效之後便發揮了其應有的作用。數據顯示,截至今年前6個月,酒精與煙草製品的消費稅稅收額度增幅就達到了30%。
菲律賓國稅局(BIR)提供的最新統計數據顯示,從今年1月至6月,該國“罪惡稅”所産生的稅收收入達到460億比索(約合10.5億美元),該稅收收入超過上半年預算收入的31.6%。
BIR強調,儘管今年上半年菲律賓煙草製品消費稅收入達到了280億比索,稅收收入與去年同期相比增幅達到了44%且高於今年上半年145億比索的原定預算收入,但酒精製品稅收收入則遠低於預算目標,僅為180億比索。
BIR進一步指出,沒有“罪惡稅”,菲律賓政府今年上半年只能從煙酒製品中獲得270億比索的稅收收入,而正是因為有了該稅,菲律賓政府的稅收收入才得以大幅度攀升。此前,菲律賓政府提議對罪惡稅進行結構性改革,簡化稅制,確立統一稅率,但這個提案遭到業界的強烈反對。隨後,在菲律賓財政部的調解下,各方終於達成協定,即建立以産品價格為基礎的分層式稅收體系。
據BIR介紹,在新的稅法體制下,BIR將會為蒸餾酒類産品引進三層納稅機制,産品凈零售價格在90比索(約合2.12美元)以下的産品遵循一個稅率,産品凈零售價格在90比索到150比索之間的遵循一個稅率,産品凈零售價格高於150比索的遵循另一個稅率;而在新稅法下,煙草類製品則遵循二層納稅機制,即以産品凈零售價為基礎,以11.50比索為分水嶺,價格低於或高於11.50比索的産品分別繳納不同的稅。而且自2015年1月1日起到2025年1月1日,每隔兩年,這兩個稅種的稅率都可以根據現實情況進行8%以內指數化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