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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省國資委原主任違紀案:長期佔用企業車輛

  • 發佈時間:2015-11-09 09:32:16  來源:廣州日報  作者:湯南  責任編輯:李春暉

  廣東省國資委原主任劉富才沒有向組織報告擅自出國;組織要求回國説明情況及接受調查,一概拒不配合;讓下屬企業花90萬元買越野車長期自己佔用,應該自己買單的費用由本單位及下屬企業報銷。劉富才被開除黨籍、取消退休待遇,收繳違紀所得。

  最新一期的《廣東黨風》披露了省國資委原主任劉富才嚴重違紀案。

  未報告擅自出國

  今年7月2日,廣東省紀委調查組負責人撥出了一通不尋常的越洋電話。電話線的另一頭,是擁有43年黨齡,現已退休3年多的省國資委原主任劉富才。

  面對省紀委下達的“最後通牒”,他自稱“反反覆復地在腦海中過濾,真找不到有什麼嚴重違紀的事情”,並一再以身體不佳、不能坐長途飛機為由拒絕歸國配合案件調查。

  在隨後10天的要求期限內,省紀委始終沒有等到劉富才的幡然醒悟。

  經查,劉富才于2014年4月25日未向組織報告擅自出國。此後,省國資委多次致電要求其回國説明情況,劉富才以身體有病為由長達1年多不歸。

  長期佔用企業車輛

  今年7月,紀檢監察機關致電劉富才,宣佈省紀委對其立案決定,並明確要求其按期回國接受組織調查,劉富才仍不回國,拒不配合組織調查。

  據悉,劉富才存在長期佔用下屬企業車輛歸個人使用、在本單位和下屬企業報銷應由個人及親屬支付的費用等違反廉潔自律的問題。

  劉富才于2008年7月授意下屬企業劃撥90萬元購買日産豪華越野車一輛,長期歸個人使用,直到2013年2月才將車輛歸還該企業;2008年8月至2013年2月,劉富才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將應當由本人及親屬支付的費用16多萬元,在本單位及下屬企業報銷。

  劉富才的上述行為構成嚴重違紀。日前,經省紀委、省監察廳研究並報省委、省政府批准,決定給予劉富才開除黨籍處分;由省監察廳報請省政府批准取消其退休待遇;收繳其違紀所得。

  錯以為“小貪不怕”

  據披露,劉富才違反廉潔自律規定的行為,主要發生在他擔任省國資委主要領導期間。他將所在單位與管轄企業視作自己的“後花園”和“自留地”,想幹什麼就幹什麼,想拿什麼就拿什麼,錯誤地認為“小貪不怕,少拿沒事”,持權輕紀,觀念錯置。

  辦案人員指出,一些領導幹部對於“小節”和“底線”問題缺乏清醒知識。有的警惕性不高,有的心存僥倖,還有的認為“收個人的錢不安全,拿公家的錢沒關係,將權力之手伸向自己單位與下屬企業,無視規矩、不講廉恥,毫無戒懼之心。實際上,小節和大節是緊密相連的,量變達到一定程度將會引發質變”。

  省紀委指出,劉富才嚴重違紀案的嚴肅查處,充分體現出省委全面從嚴治黨、嚴明黨的紀律的堅強決心,也向各級黨組織和廣大黨員幹部特別是領導幹部釋放了一個信號:對於違反黨紀的,不管涉及誰,不管職務高低、黨齡長短、是否退休、身在何處,都要一查到底,絕不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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