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實施限外令 外地車每月可申請一次衝禁令
- 發佈時間:2015-02-28 16:19:00 來源:深圳特區報 責任編輯:姚慧婷
即日起,外地車車主可以通過深圳交警官方網站,自主申報每月一次“衝禁令”,即在我市限行時段、路段上路行駛。
今年2月,我市正式實施“限外令”,非深圳核發機動車號牌的小型、微型載客汽車,于工作日早晚高峰期間(早上7點至9點,下午5點半至7點半),在福田區、羅湖區、南山區、鹽田區等4個行政區域內的所有道路禁止上路行駛。
與此同時,執行任務的軍車、警車、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救險車;持有道路運輸證件的客運車輛(不含租賃小汽車);粵港、粵澳兩地號牌、使領館號牌車輛等非深圳核發機動車號牌載客汽車,不受限行措施限制;進出深圳各口岸的車輛,按照指定路線行駛的不予處罰。
在具體的執法過程中,交警部門推出一系列人性化措施,包括一個工作日只處罰一次;前兩次“衝禁令”不予處罰,第三次起罰;對運送危重病人、救助危難的外地號牌車輛違反限行規定的,車輛所有人、駕駛人于24小時內申報,經核實的不予處罰;提前申報,每月准許外地車一天“衝禁令”等。
記者昨日發現,深圳交警已在其門戶網站(www.stc.gov.cn)增加“非深號牌載客汽車進入深圳申報”入口,外地車車主通過綁定手機號碼,提前申報,填寫車輛號牌號碼、車輛類型、車輛所有人、車架號後4位、申請日期等資料,即可獲准當月一天在深圳限行時段、路段行駛。
值得注意的是,成功申報後,車主需嚴格按照申請的日期上路行駛,未按照申請日期行駛的依然會被處以300元、扣3分的處罰。每月一次可以“衝禁令”並不意味著申請後每個月都有效,而是當月申請當月有效,下個月如果仍有需要,應再次申請。
據介紹,申請車輛可以在當日申請,比如中午來深圳,可以早上出門前申請。由於在具體執法中對於違法記錄的處理存在時間差,因此在對數據核對時,交警部門會對當日申請當日進入深圳的外地車消除相關違法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