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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擬調整排污收費標準 將提高2至8倍

  • 發佈時間:2014-12-15 07:33:00  來源:中國經濟網  作者:陳剛  責任編輯:王斌

  記者從南京市政府獲悉,南京將大幅提高已十多年未調整的排污收費標準,新標准將較原標準提高2至8倍。同時,超標排污的企業還將被加倍徵收排污費。

  南京現行排污收費標準是2002年開始執行的國家標準,徵收排污費的主要是四大傳統污染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化學需氧量和氨氮。南京市環保局專家認為,現有標準徵收的排污費在企業生産成本中佔比較低,經濟杠桿作用明顯不足。

  根據《南京市排污費徵收標準調整方案》(送審稿),南京此次排污費徵收標準調整,在4項主要污染物基礎上增加了污水中嚴重影響人類健康的鉛、汞、鉻、鎘、類金屬砷這5項重金屬污染物,以及形成霧霾的有機揮發物苯、甲苯、二甲苯這3種污染物。

  同時,為激勵企業降低污染物排放總量和濃度,懲罰超標排放,提高企業治污減排的積極性。南京市將對排污收費採取階梯式收費標準。即如果污染物實際排放總量削減,可按照比例削減排污費;如果排污總量超標,則排污費也要翻番。具體分為3個等級:污染物排放值低於規定標準的50%(含50%),按收費標準減半徵收排污費;在規定排放標準的50%—100%之間(含100%),按收費標準徵收;超過規定排放標準的,加倍收取排污費。南京所有的排污費將全部用於污染治理。

  據悉,該《方案》將上報江蘇省政府,審議通過後最快將於明年2月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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