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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階梯水電價制度實施兩年 民眾呼籲“年審”

  • 發佈時間:2014-10-17 11:10:00  來源:廣州日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姚慧婷

  近日,住在天河區東圃珠村的葉先生向記者道出苦惱,稱房東通知各租戶,自來水價格從國慶後要由4.5元/噸上調為5.5元/噸,這讓珠村一帶的租房“蟻族”難以承受。廣州的一個調查顯示,過半數的市民認為水電階梯收費致使支出增加,多感利益受損。

  廣州從2012年開始實行階梯水電價制度,屈指算來,接近2年時間。近2年時間的實踐,兩項階梯價格打多少分?改革初衷有沒達成?改革成效幾何?市民真實感受如何?尚有哪些“疑難雜症”需要醫治?我看管理部門不妨對制度來個全面“體驗”,查出病症及時打針吃藥,使之行走穩健。

  就階梯水階而言,制度初衷是“加大節約用水管理力度”,基本原則是“充分考慮市民承受能力,合理補償供水成本”。按照市自來水公司向外界提供的數據:以目前廣州市150萬戶“抄表到戶”用戶統計,實施階梯水價後的2013年1月至12月,與2012年階梯水價實施之前的月均22噸用水量相比,綜合節水量為10%左右。暫且不論階梯水價多大程度上幫助廣大市民真正樹立起節約用水的意識,至少節水10%是個硬指標。節水這一面見成效,事情的另一面,“充分考慮市民承受能力,合理補償供水成本”又做得如何?尚需明辨。

  按照計量標準,最高一級,第三階梯:每戶每月用水量34立方米以上 3.96元/噸。那麼,像天河東圃珠村5.5元/噸,又是什麼“階梯”?按照什麼標準計算?或許這只是個案,不能説明太多。那麼,近半數市民因實施階梯價格“利益受損”的感受,恐怕還是夠説明一些問題,“市民承受能力”需要重視。再説“合理補償供水成本”這一議題學問更大,需要做更多的論證功夫。自來水是市民生活必需品,也是一種公共産品,其成本需要居民承擔,更需要公共財政投入。實施階梯水價近2年以來,政府補貼了多少,增加還是減少,用在什麼地方;居民負擔了多少,增加了多少;自來水成本與利潤構成有沒有發生改變……進而探討,什麼樣的成本分擔比例與利潤水準是合適的,居民在水費上的支出有沒有壓縮空間等等。同理,階梯電價也一樣。

  資源産品價格偏低是造成資源浪費的重要原因之一,階梯價格機制既可反映資源品稀缺程度,較好解決資源品分配的公平和效率問題,是一個改革的大方向。但是,水、電、氣等資源價格與老百姓生活息息相關,牽一髮而動全身,任何改革都不能忽略這一點。從民生角度,階梯價格制度理當及時檢討,且行且完善,能夠的話儘量減輕市民負擔,實現改革成果共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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