閩今明兩年將推1萬輛新能源汽車
- 發佈時間:2014-10-11 09:33:39 來源:福州晚報 責任編輯:曹慧敏
昨天記者從省經信委、省汽車工業行業協會等主辦的福建省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工作會議暨供需對接會上獲悉,按我省的計劃,今明兩年將推廣應用1萬輛新能源汽車,昨天這一推廣正式展開。初步測算,今明兩年省、市兩級對新能源汽車的配套補助將超過12億元,由此純電動車、純電動公交車等都將進入福州市民的生活中,此外,明年我省高速公路將有60個服務區建設充電站。
純電動轎車補貼後
一輛約12萬元
按我省此前出臺的政策,今明兩年,省、市(平潭綜合實驗區)按照國家同期補貼標準1:1對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予以配套補助。省經信委相關人士昨天表示,按此初步測算,今明兩年省、市兩級對新能源汽車的配套補助將超過12億元。
記者了解到,目前進入福州市場的主要是充換電式電動車和電動車,兩者的區別是前者可更換電池,其電池組位於汽車底盤下部,當電池電量不足時,車主就可到充換電站更換電池,更換電池整個過程僅兩三分鐘就可完成,如果不換電池,也可以進行2個小時至3個小時的快充,或進行6個小時至8個小時的慢充;而後者無法頻繁更換電池,但快充僅用半個小時就可完成,慢充則要8個小時左右。
福州一汽車銷售商任先生説,雖然兩種車都可用作私家車,但充換電式電動車更側重用於計程車和單位公務車,因為從經濟效益考慮,計程車在運作中不太可能等太長時間去充電,所以更換電池更為適宜。而電動車則更適闔家庭和單位公務使用,從對電池的養護考慮,他們不建議消費者經常對電動轎車進行快充,雖然私家車充電時間較長,但充電比較方便,家裏的電源接上就可進行。
據介紹,目前一輛電動轎車的售價是22萬元左右,按相關規定,各種補貼可達10萬元左右,補貼後實際一輛電動轎車在12萬元左右。據記者了解,單從車價看,電動轎車與同級別的汽車高出4萬元左右,不過,業內人士認為應該從綜合上去對比。
“電動車充滿電一共是20度左右,如果平均按每小時60公里的速度,那充滿電一次性大概可行駛150公里,最長則可達180公里。”任先生説,這樣算來每公里僅花費0.1元左右,而汽車每公里的油費則多數是在0.6元以上。而且,電動轎車不存在更換機油等各種保養費用,按正常行駛,電池也基本不用更換,可供車輛行駛20萬公里至30萬公里。
業內人士説,以後電動轎車量化生産後,售價有望逐步下降。
明年省內高速路60個服務區建充電站
眾所週知,純電動車此前推廣的最大瓶頸在於充電設施不足,特別是長途行駛極不方便。不過,從明年開始,這一問題有望緩解。
記者獲悉,從2010年至2014年,福建省電力公司累計投資1.17億元,建成8座充換電站,其中福州1座充電站和1座換電站,廈門2座換電站和3個移動倉換電網點,三明1個移動倉換電網點,交流充電樁則有300個,在建的有福州126路公交車充電站和廈門集美公交車換電站等。目前電力公司已建成的充換電設施最大服務能力大約為2400輛車/天。
福建省電力公司相關負責人昨天表示,國網公司已確定在明年重點推動京臺、沈海、滬蓉和長三角高速公路服務區配套建設充電設施。
明年福建公司也將按照國網公司統一部署,開展沈海和京臺兩條高速服務區充電站建設。其中沈海高速涉及六地18個服務區,其中寧德4個、福州3個、莆田2個、泉州3個、廈門2個、漳州4個。而京臺高速涉及三地12個服務區,包括三明2個、南平7個、福州3個。這一項目將分為兩期建設,一期建設為2台120KW充電機、4個充電樁進行快充補電模式。
據介紹,明年該公司將立項資金9900萬元,完成這兩條高速60個服務區點充電設施項目建設。也就是説,明年底,我省的電動轎車用戶就可以自駕遠遊,而不用擔心中途“斷電”了。
省經信委表示,以後充電設施還將進一步增加,我省將充分利用現有的停車場、路燈燈桿、咪表、加油站、加氣站等場地建設充換電設施,還將充分調動社會各方面的投資積極性,借鑒其他省市的好經驗、好做法,少走彎路,確保按計劃完成充換電設施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