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整頓擔保業陷亂局:企業稱整得狠就扔給政府
- 發佈時間:2014-10-09 07:29:12 來源:中國經濟週刊 責任編輯:姚慧婷
河南擔保行業遺患
在河南民間投資擔保行業的舞臺上,“貓和老鼠”的遊戲從未實現過“零和”——
一如眼下的政府八部門聯合清理整頓行動中,當地的千余家擔保公司正“八仙過海”。
河南擔保行業遺患
一個200平米的大廳,幾張倣古木雕傢具,數名能説會道的理財師……河南省平頂山市區的“民間銀行”,日前就這樣闖進了《中國經濟週刊》的視野。
“我們老闆成立這家金融公司,主要是為了自己的企業內部資金週轉。”談及“自融自投”,河南永泰金融服務有限公司(下稱“永泰金融”)一位負責人並不諱言,該公司月融資目標為4000萬元,用於正在建設的平頂山市某城中村改造房地産項目。
“他們還有一個目的沒説——換個‘馬甲’,逃避監管。”當地知情人士透露。
河南擔保行業再遇“大限”
2014年9月12日,河南省中小企業服務局公佈第三批“2013年度融資性擔保機構行業年審擬通過機構”名單,鄭州等14個市、縣的68家投資擔保公司上榜。
此番背景,是河南省工信廳牽頭,聯合該省發改委、銀監局、工商局、公安局、檢察院等八部門,于2014年7月28日發起的“全省非融資性擔保機構清理規範”行動,無證投資擔保公司再次遭遇“大限”。
“全省擁有融資性擔保機構經營許可證的企業目前為343家。”河南省中小企業服務局副局長鞠亞告訴《中國經濟週刊》,原來擁有省工信部門備案手續的擔保機構為1383家。
上述數據銳減七成的背後,是河南擔保業、監管當局和投資者的尷尬與血淚。
2008年,中國擔保行業迎來發展拐點——受累于全球金融危機影響,中小企業經營、融資陷入困境,擔保機構作為金融仲介機構,代償率(代替企業償還銀行貸款)不斷上升。
2008年10月底,中央財政增加撥款10億元,無償資助、彌補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機構代償損失。同年12月,工信部通知要求各省份發展擔保業支援中小企業,該政策被擔保業視為“重大利好”,各省份相繼對融資擔保開閘。河南省擔保行業開始野蠻瘋長,至2010年底,該省獲省工信廳備案證的擔保機構飆升至1383家。
“資本規模偏小,實力弱,抗禦風險能力不足,再加上擔保行業進入門檻較低,造成魚龍混雜、無序競爭的現象。”河南省商業經濟研究所所長張進才曾如是評價,現實是,河南省擔保公司獲銀行認可的不足20%。
“在這種情況下,投資擔保公司便以1.2分~2分不等的高息為誘餌,給老百姓講故事‘畫餅’,高息攬儲,實際上就是非法集資。”平頂山業內人士張先生向《中國經濟週刊》透露,擔保機構再以3分~4分的高息放貸,從中間賺取利差。而失去理性的投資者,甚至把養老錢、貸款資金,投入擔保公司進行所謂的“高息理財”。
2011年下半年,“火山”終於爆發。當年10月18日,成立不足一年的河南聖沃投資擔保有限公司資金鏈斷裂,造成15億借貸金額無法兌付,引發數百人圍堵;同月,河南通商創業投資擔保有限公司資金鏈斷裂,造成1000余名投資者7.1億元無法兌付……
受此影響,河南擔保業擠兌狂潮蜂擁而至,28家擔保企業最終因為“事態嚴重”被司法機關立案查處,數十人入獄,近200家投資擔保公司被地方政府列為“高危對象”。
顯然,此番“清理門戶”是河南的痛定思痛之舉,但效果有待觀察。
關不進籠子裏的“老虎”
事實上,在投資擔保行業,河南此前一度扮演著探路者乃至領導者的角色。
作為河南最早的擔保公司之一,發軔于2003年的河南邦成投資擔保有限公司創立了獨特的民間融資擔保模式,即以一個借款人對應一個出資人,由公證部門對借貸交易進行現場公證,資金不過擔保公司,擔保機構只收取每筆業務2%~3%的擔保費,並承擔代償責任。
這種“一對一”、“不摸錢”、“透明操作”的民間借貸方式,被稱為“邦成模式”,因被廣為效倣,又稱為“鄭州模式”,與以民間借貸仲介為代表的“青島模式”,以熟人借貸、地下錢莊為代表的“溫州模式”,並稱為中國擔保業的三大模式。
“‘邦成模式’在河南被逐漸扭曲、變異,最終形成今天這個亂局,也是多方面原因造成的。”河南財經政法大學的一位教授告訴《中國經濟週刊》,一些公司為了牟取暴利,漸漸地由最初的以收取“擔保費”為生,演變成追求收取存、貸款之間的利差,非法集資應景而生。“但是,亂象的土壤還是個人的投資需求、企業的融資需求矛盾沒能夠有效化解。”
事實上,百姓的投資渠道狹窄與專業知識的匱乏,記者在暗訪中亦有感觸——在根本不具備吸收公眾存款業務資質的平頂山市“永泰金融”、平頂山泰豐投資擔保有限公司(下稱“泰豐擔保”),兩家公司經營人員均明確表示,投資者的資金將全部投向公司關聯企業開發的房地産項目,風險存在失控因素,但投資者仍趨之若鶩。
而吸引投資者的因素除了高息之外,還有兩家公司的“風控措施”——前者將融資方(永泰金融關聯企業)平頂山永泰房地産開發有限公司名下“市價1.7億元的商鋪、樓房(作價2493萬元)”作為抵押,後者將融資方(泰豐擔保關聯企業)平頂山鴻瑞置業開發有限公司開發的現房或商鋪,以市場價與客戶簽房屋抵押、買賣合同,以此向投資人保證本息到期兌付。
“實際上很多搞實業的缺錢,就成立一個投資擔保公司,以1.2分~2.0分等高息為誘餌,‘摸’老百姓的錢。”河南省中小企業投資擔保股份有限公司總經理郭鋼告訴《中國經濟週刊》。記者調查發現,實業領域裏的經營者談及企業頂著“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的罪名“自融自投”,多持理解態度。
以永泰金融為例,該公司推出的所謂“理財産品”為1萬元起存,上不封頂,按金額大小給予投資者月息1.5%~2%的回報,年利率約為18%~24%;泰豐擔保的月息為1.6%~1.8%,年利率約為19.2%~21.6%。理財週期均為3~6個月。
“企業從銀行貸款,綜合融資成本(含利率上浮、擔保、評估、公關等費用)在11%至16%左右,信託綜合融資成本在18%至26%左右。正規金融機構融資門檻高、週期長、事難辦,對於那些急於用錢或者屬於暴利行業(比如房地産、娛樂行業)的企業來説,正門進不去,自然就找歪門邪道了。”河南某投資公司負責人如此分析。
在平頂山,類似永泰金融和泰豐擔保從事高息吸儲的公司遍佈大街小巷。張偉 攝
龍多不治水?
採訪中,亦有人將河南擔保行業亂局成因的“板子”打在了監管者的身上。
“在擔保業發展中,還缺乏整體的發展規劃設計和全行業明確的規範。”河南省民營經濟研究會秘書長張立功坦言,“這些金融風險跟監管缺位、行業規範缺失有很大的關係”。
在河南擔保業發展史上,當地有關部門曾兩次進行大規模規範整頓,以行政“控制市場準入”為主要手段,“運動式管理”風格似乎非常明顯。
2009年9月,該省工信廳要求所有擔保公司必須持有“備案證”方可運營,備案證需經該廳審批,註冊資本金為5000萬元。2010年底,該省又推行“融資性擔保機構經營許可證”制度,取代“備案證”,規定每年開展銀保業務達億元以上的,才准予發證,以期通過提高門檻、控制數量,整治亂象。
但在清理整頓中,一些擔保公司仍安然過關。2012年3月,《南方週末》等媒體曾報道其中存在的惰政與瀆職問題:2009年9月開始,河南省有關部門在一年內發出1383張備案證,有些擔保公司,在給審批官員“塞了紅包之後,就順利拿到了備案證”。
事實上,河南今年的這場清理整頓行動也缺少“神器”。記者在採訪中獲悉,此次清理沒有通過審核、發證的擔保公司,主要是按屬地管理原則,以引導、勸退為主,變更此類公司的行業名稱或經營範圍。“要想監管到不讓一個人犯罪,很難。”採訪中,河南省中小企業服務局融資處副處長鐘學濤向《中國經濟週刊》坦言。
“沒什麼大不了的。整得輕了,我們就換個公司名字再幹。整得狠了,我們就給它(政府)扔到那兒。”談及此次整頓,河南某擔保公司負責人並不諱言:由於歷史原因,許多擔保公司涉及投資者多,資金數額大,至今尚在慢慢兌付。一些官員擔心查封擔保公司會激化矛盾,引發群眾陳情,意在“維穩”反被擔保公司老闆“綁架”。
而“政出多門”的現實,又讓上述“通融”乃至“綁架”變得相對輕鬆。《中國經濟週刊》調查發現,同為“草根金融”的擔保公司、典當行、小額貸款公司,卻分屬地方政府的工信廳、商務局和金融辦各自監管,工商局雖不是主管單位,但卻可以為擔保公司提供更換“馬甲”的方便……相關部門職能交叉,利益相左時,監管效果便大打折扣。
顯然,民間金融科學管理與制度安排任重道遠。現在,橫亙在河南監管部門面前的一場大考是:通過審核的擔保機構得以存活,沒有通過審核的1000余家擔保公司,其命運又將如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