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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400萬市場主體將向社會公示資訊 違規將被拉黑

  • 發佈時間:2014-09-04 19:07:00  來源:中國新聞網  作者:趙小燕  責任編輯:王斌

  4日,浙江省工商局局長裘東耀通報,10月1日起,浙江將全面實施企業年度報告制度,目前已建成浙江企業資訊公示平臺屆時將正式開通運作企業年度公示功能和企業即時資訊公示功能,接收企業年度報告,而公眾也可在該平臺上查詢浙江所有企業、個體戶的登記資訊、違法失信記錄。

  今後,企業不需要年檢,工商機關將對企業所報資訊實施隨機抽查,未按規定期限公示或公示資訊隱瞞弄虛作假的企業將被拉入“異常名錄”管理。

  “年檢”制度退出歷史 浙江實施企業年報制度

  2014年2月,國家工商總局正式頒布通知,自3月1日起停止企業年檢制度,要求各級工商做好企業年度報告公示制等系列工作。

  近日,國務院正式頒布《企業資訊公示暫行條例》(下稱《條例》)。該條例明確,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應當通過企業信用資訊公示系統,公示其在履行職責過程中産生的企業資訊。這些資訊包括註冊登記、備案資訊,動産抵押登記資訊,股權出質登記資訊,行政處罰資訊以及其他依法應當公示的資訊。

  而上述內容也就是10月1日後,浙江400萬市場主體需要向社會公開的內容。

  目前,浙江企業信用資訊公示系統已經先於計劃時間建成。截至8月30日,系統共收錄256.3萬戶企業(包括在冊企業和注吊銷企業)的登記備案資訊,並做到企業新登記、新備案資訊實時公示。

  根據條例,企業應當於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過企業信用資訊公示系統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報送上一年度的年度報告,並向社會公示。企業年度報告內容包括企業通信地址、郵遞區號、聯繫電話、電子郵箱等資訊,企業開業、歇業、清算等存續狀態資訊,企業投資設立企業、購買股權資訊等。

  浙江省工商局企業監管處副處長鈕建平介紹,年度報告需要覆蓋的內容還包括企業從業人數、資産總額、負債總額、對外提供保證擔保、所有者權益合計、營業總收入等。不過,這一類資訊是否向社會公示由企業決定。

  違規企業被打上“經營異常”標簽

  據了解,企業報送年度報告採取全程網際網路網上申報方式,為了保證企業資訊的真實、準確,工商將根據企業註冊號等隨機搖號,按照3%以上的比例進行抽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發現企業公示的資訊虛假的,也可以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舉報。

  “以前只有工商一雙眼睛在看,現在有千千萬萬雙眼睛可以審視企業,形成資訊充分共用的全方位監管,這是社會共治。”裘東耀認為,廢除年檢改為年報制度,在某種意義上講,可以説是更嚴格了。

  針對未按規定期限公示年度報告或公示資訊隱瞞弄虛作假等情形,條例規定,此類企業將由縣級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列入經營異常名錄,並通過企業信用資訊公示系統向社會公示。

  根據《條例》,情節嚴重的,由有關主管部門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給予行政處罰。滿3年未按規定履行公示義務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列入嚴重違法企業名單,並向社會公示。

  被列入嚴重違法企業名單的企業的法定代表人、負責人,3年內不得擔任其他企業的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而在政府採購、工程招投標、國有土地出讓等工作中,企業資訊也將作為重要考量因素,對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或者嚴重違法企業名單的企業依法予以限制或者禁入。(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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