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打造政府採購鏈條式監管體系
- 發佈時間:2014-09-03 08:29:31 來源:中國財經報 責任編輯:王斌
本報訊 天津市將構建從預算到支付的全流程鏈條式監管體系,形成內部監管合力,推動政府採購公開、公正、公平、高效。
日前,天津市財政局制定印發《關於加強政府採購管理工作的意見》,旨在通過“制度+技術”的手段,構建覆蓋“部門預算—政府採購—國庫支付”全流程的鏈條式監管體系。據天津市財政局政府採購處處長栗慶林介紹,為打造這一系列制度,天津市財政局全面梳理了涵蓋政府採購全流程的權力清單;為落實這一系列制度,天津市完善了電子化辦公流程,擴大了網上辦事範圍。通過這一體系建設,天津市努力實現政府採購源頭控制。
天津市這一監管體系的載體是天津政府採購資訊化管理系統。《意見》要求在2015年之前建立覆蓋“部門預算—指標管理—採購預算—採購計劃—實施採購—資金支付—監督評價—結果反饋”的資金閉環管理系統,實現採購資訊互通共用和財政資金全過程監督。這一電子化系統的構建背後有這樣一套完整的思路:一個標準化體系、五個基礎數據庫、八個子系統。“一個標準化體系”即建立全市統一的電子化政府採購功能規範;“五個基礎數據庫”即採購人、代理機構、評審專家、供應商和商品數據庫;“八個子系統”即採購預算、採購計劃、項目管理、統計分析、服務支援等系統。這一系統涵蓋了所有政府採購當事人和每一步政府採購程式,真正實現全流程鏈條式管理思路。相關工作人員介紹,系統建成後,天津市政府採購全流程資訊化管理工作將實現自動留痕、責任追溯,這將有力增強監管效能。
獨到的電子審批流程是這一電子系統的亮點所在。據悉,一般項目採購計劃實施網上滾動編報、實時審批,協議供貨和定點採購項目的採購計劃將實施系統受理、自動審批。某採購人單位相關負責人稱,如申報材料齊全、填報內容無誤、申請理由充分,系統可在1個工作日內審核辦結。天津市財政局採購處工作人員告訴記者,對災備、防疫等緊急項目,該局還開闢了快速審批通道。此外,為提高採購效率,廢標後重新組織採購的項目,如與原項目內容完全一致,則無需重新履行相關報批程式,可直接進入委託程式實施採購。
據悉,天津市財政局正在向區縣推廣應用電子採購平臺,擴大電子化採購結果共用範圍,指導區縣將通用類小額零星項目納入政府採購,促進政府採購規模迅速增長。《意見》要求到2015年,全市16個區縣實際採購支出超過億元,為政府採購工作均衡發展奠定基礎。
據介紹,電子化系統是技術手段,技術手段的背後是天津市財政局通過“革自己的命”而創建的制度體系。天津市財政局經過一系列權力風險點的梳理,形成了層層把控、互相制約的內控管理模式。在天津,日常政府採購管理事項經由責任處室經辦人初審、處室負責人或分管領導審核後才能通過;對於單一來源審批等特殊事宜,須最終由分管局領導審定。栗慶林稱,日後,政府採購權力運作情況要與幹部年度考核、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考核相結合,強化行政責任追究,對違紀違規問題進行嚴肅處理。
栗慶林認為,加強組織領導和明確責任分工是制度體系的保障。為此,《意見》明確了組織分工,劃分了預算處、採購處、行政政法處、教科文處、國庫處、資訊化處等12個相關業務處室的具體任務。
《意見》提出,“十二五”期間,力爭實現全市政府採購規模年均增速不低於15%,採購支出佔財政總支出達到10%以上。
延伸閱讀
閉合式鏈條中的各方當事人
依照天津市財政局日前制定印發的《加強政府採購管理工作的意見》,天津市各方政府採購當事人也將接受更加嚴格的管理方式。
對於採購人,天津市將從預算入手,從源頭控制。天津市將政府採購預算提前到與項目預算同步進行,同項目預算一同批復。執行中項目預算發生調整的,採購預算隨之進行相應調整。
對於代理機構,天津市要求其擴大採購資訊公開範圍。針對單一來源項目,天津市堅持實施審批前公示,接受社會監督。同時,天津市規定,採購人需求、採購預算以及採購結果涉及的項目名稱、品牌型號、採購數量、服務條款、總價以及分項報價、合同驗收等資訊全部公開。
對政府採購供應商,天津市實施嚴格的價格監控和驗收管理制度。天津市將通過電子化手段監測在資訊化平臺上執行的各類電子訂單成交價格,對高價格成交項目發出預警。同時,天津市將研究制定指導價,建立畸高、畸低報價行為審核處理機制。另一方面,天津市財政局將加強驗收管理和結果評價。天津市將圍繞價格、品質、效率等核心要素,選擇部分項目開展採購流程、資金效益、政策功能等方面的分析研究,加快建立科學完整的評價指標體系。
對於評審專家,天津市將通過專家庫管理的技術手段來保障對這一角色的監管。天津市全新構建的專家抽取系統不僅可實現網上隨機抽取,而且語音自動通知專家,併發送短信提醒評審時間、地點,保證專家準時到場。(張靜遠)
新聞連結
細化參訓群體因材施教搞培訓
本報訊 記者 張靜遠 通訊員 張宇航報道 近日,天津市財政局舉辦700人以上全市從業人員大培訓,此次培訓對參訓人群進行細分,實施因材施教。
培訓涵蓋各區縣財政局、區縣集中採購部門、社會代理機構負責人、普通社會代理機構從業人員。受訓人員分別在不同教室接受不同的培訓內容。
為了增強從業人員業務素質,提升代理操作水準和服務品質,天津市財政局還對區縣監管人員和採購代理人員進行了新政策培訓,具體包括政府採購非招標方式管理政策、天津市專家抽取系統操作、天津市2015年集中採購目錄等內容。天津國際招標有限公司總工程師程建民參與了此次培訓,他告訴記者,《政府採購非招標採購方式管理辦法》和《天津市財政局關於我市政府採購非招標方式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要求公開項目預算,這將吸引更多供應商前來響應,可提高非招標方式採購的競爭性,同時降低供應商不足帶來的廢標率。培訓中,因程式不合格、公告不規範等原因,部分在今年例行檢查中有問題的代理機構被點名批評。
為嚴格規範天津市政府採購代理機構從業人員持證上崗的管理體系、提升代理操作水準和服務品質,天津市還於此次培訓中開展了2014年度政府採購代理機構從業人員培訓工作,培訓對象包括天津市各個社會代理機構中擬從事政府採購代理工作的從業人員,培訓內容為政府採購基本政策。參與此項培訓的人員將於今年10月參加天津市財政局舉辦的從業人員考試,通過考試方可取得政府採購從業人員崗位證,屆時凡持證上崗人員達不到規定要求的代理機構將停止受理政府採購代理業務。
此次培訓中,天津市財政局還針對各個區縣財政局政府採購監管人員和集中採購機構從業人員舉辦了警示教育活動,以期增強從業人員廉政意識。警示教育培訓由財政局監察室副調研員劉傑授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