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城市特困人員9月1日起政府管吃住
- 發佈時間:2014-08-27 14:38:00 來源:中國廣播網 責任編輯:王斌
北京城市“三無”人員一直空缺的幫扶政策正式出臺,並將於下月起執行。
北京市民政局、財政局等8部門聯合印發了《北京市城市特困人員供養辦法》,並將於9月1日起施行,政府不僅負責居住、養老、看病、上學,每月還要給零花錢,供養標準不低於各區縣上年度的城鎮居民平均生活水準。
城市特困人員等同於“三無”人員
按照《辦法》,城市特困人員包括持有本市非農業戶籍的無勞動能力、無生活來源且無法定贍養、撫養、扶養義務人,或者其法定贍養、撫養、扶養義務人無贍養、撫養、扶養能力的老年人、殘疾人以及未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
城市特困人員中的未成年人,符合本市孤兒養育政策的,按照本市孤兒保障工作相關規定執行。
此次提出的城市特困人員,基本和原有的城市“三無”人員定義重合。此前,對於農村“三無”人員,由政府負責其基本生活,但城市“三無”人員一直沒有相關政策幫扶。
此次《辦法》的出臺彌補了政策上的空白。
申請“特困戶”需民主評議
申請城市特困人員供養的,由本人向戶籍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提出書面申請,並提交居民身份證、戶口本、殘疾證等相關證明的複印件。
本人申請有困難的,可委託社區居民委員會代為提出申請。
城市特困人員可在當地供養服務機構集中供養,也可在家分散供養。《辦法》規定,申請城市特困人員供養者,將接受民主評議,申請人的家庭情況和民主評議結果在其居住地進行為期5天的公示。
同時,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應及時了解掌握本行政區域內居民的生活情況,發現符合條件的,應主動為其辦理供養手續。
不再符合條件將終止待遇
城市特困人員不再符合供養條件的,供養人本人、社區居民委員會,以及承擔城市特困人員供養服務職能的公辦養老機構、兒童福利院應當告知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由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審核並報區(縣)民政部門批准後終止其供養待遇並予以公示。
城市特困人員死亡,社區居民委員會或供養服務機構應當向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報告。喪葬事宜辦理完畢,由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報請區(縣)民政部門批准後,核銷其《北京市城市特困人員供養證》。
快問快答
將得到哪些供養內容?
政府管吃住
根據《通知》,政府將向他們提供基本生活條件,具體包括符合基本居住條件的住房,供給糧油、副食品、服裝、被褥等生活用品和零用錢,對生活不能自理的給予照料,並提供疾病治療和辦理喪葬事宜。
政府將資助城市特困人員參加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醫療費用在經過基本醫療保險報銷後,政策範圍內個人負擔部分由區(縣)民政部門實報實銷,所需資金由區(縣)財政全額負擔。
已經享受老年保障待遇或參加且符合領取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條件的城市特困人員,可按月領取城鄉居民養老保險金。
此外,城市特困人員在接受各類教育期間,按照本市教育救助有關規定保障其順利完成學業。同時,分散供養且住房困難的城市特困人員,可優先享受配租公共租賃住房和住房租賃補貼等住房救助政策。
按什麼標準供養?
不低於城鎮居民平均生活水準
城市特困人員供養標準不得低於當地城鎮居民平均生活水準,並應根據當地城鎮居民平均生活水準的提高適時調整;供養最低標準按照市統計局、國家統計局北京調查總隊公佈的各區縣上年度城鎮居民每人平均消費性支出確定。而政府的資金來源則將納入區(縣)財政部門預算管理。
照此計算,2013年北京市城鎮居民每人平均消費支出26275元,相當於每月2100多元。各區縣這項數據高於或低於全市平均數據,這意味著城市特困人員享受到的政府補助將遠高於低保水準。
本市現行城市低保標準為家庭月每人平均650元,農村低保最低標準為560元,各區縣在此基礎上制定本區縣農村低保標準。
專家提醒,城市特困人員供養力度比較大,為防止有些人把自己“變成”特困戶,政府應當同時考慮財政負擔,防止造成新的不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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