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體稱北京公務用車治理結束 多部門恢復購車
- 發佈時間:2014-08-22 07:18:52 來源:北京青年報 責任編輯:姚慧婷
北青報記者梳理髮現,2013年市級黨政機關、全額撥款事業單位的公車購置及運維費6.2億元,比預算增加了3.6%。其中,26個部門的公車購置及運維費比預算增加,9個部門的費用為0,52個部門實際費用比預算減少,民防局、市台灣同胞聯誼會和青年宮未公佈三公經費。
市高級人民法院公車購置及運維費最高
在已公佈三公經費的部門中,市人民政府外事辦公室的公車購置及運維費為0。此外,今年還有市工商局、市市政市容委、市商務委、市旅遊委等35個部門新購公車數量為0,其中北京市人民政府外事辦公室的新購公車數量和實有公車數量均為0。
市高級人民法院、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市人民檢察院、市民政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實際公車購置及運維費增加額度在所有部門中位列前5。其中,市高級人民法院的公車總預算為1181.40萬元,總決算為2528.82萬元,實際支出增加了1347.42萬元,位列所有部門之首。
除了未購置及未公佈的部門外,北京市教委的實際公車購置及運維費減少最多,實際支出比預算減少了981.36萬元。
市金融局等18單位車均購置費超18萬元
根據此前中央有關部門下發的《黨政機關公務用車選用車型目錄管理細則》,一般公務用車和執法執勤用車發動機排氣量不超過1.8升,價格不超過18萬元。而在此次已公佈三公經費的部門中,有18個部門的車均購置費超過了18萬元。在新購公車的部門中,市金融工作局的車均購置費23.51萬元,位列所有部門之首。其次為北京市農業職業學院、市體育局、市高級人民法院、市教育委員會。
對於車均購置費較高的問題,市教委表示新購車包括用於學生實習實踐活動、教師培訓所用的大中型載客汽車,因而單價較高。
北京市金融局表示,因新設立金融發展中心,所以新購一輛公務用車,購置費23.51萬元為追加預算,此外因專項工作需要金融局租用了一輛公務用車,花費11.7萬元。
公務用車治理結束 多部門恢復購車
已公佈三公經費的部門中,有36個部門2013年沒有新購公車。有13個部門2013年的新購公車數量為10輛以上。其中,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的新購公車數量最多,為275輛。市公安局緊隨其後,為251輛。位列第三的市高級人民法院新購公車54輛。
在2013年新購公車的部門中,北京市投資促進局、市政府辦公廳、市高院、檢察院、交管局、公安局、北京政法職業學院等多部門將新購公車的原因歸結為“按照中央及我市的統一工作部署,黨政機關公務用車問題專項治理工作結束,2013年恢復公務用車更新購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