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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動物園原副園長稱曾開黑車放貸款賺錢

  • 發佈時間:2014-08-21 07:18:49  來源:京華時報  作者:裴曉蘭  責任編輯:姚慧婷

  

昨天,肖紹祥在法庭上面帶微笑回應指控。 京華時報記者蒲東峰攝

  昨天,曾任北京動物園副園長、北京市陶然亭公園管理處園長的肖紹祥,因涉嫌貪污1400余萬元、受賄10萬元、800余萬元鉅額財産來源不明,在北京市二中院受審。庭審中,肖紹祥否認全部指控。

  □開庭數十人旁聽參加反腐教育

  昨天上午9點半,頭髮花白的肖紹祥穿著咖啡色短袖、黑色褲子、布鞋被法警帶上北京市二中院的大法庭,旁聽席上坐了數十人參加反腐教育。也許因為緊張,肖紹祥手裏攥著一條綠毛巾,偶爾抖動雙腿。他長了一副笑面,回答問題時讓人感覺面帶笑意。因説話聲音比較洪亮,話又多,他在開庭後不久嗓音有些沙啞,申請要了一杯水。

  法庭上,當公訴人宣讀完長達5頁的起訴書,審判長問肖紹祥:“聽清了嗎?”他回答:“聽清了。”緊跟著説了一句:“但我有不同意見。”

  根據指控,肖紹祥涉嫌貪污的犯罪事實共有7起,涉嫌受賄的事實有1起,還有涉嫌鉅額財産來源不明的事實。偵查機關在肖紹祥位於房山的房屋內搜出624萬餘元現金,還有字畫、金條等。肖紹祥辯稱都是其合法收入,除了工資獎金,他還放貸、倒賣工藝品和石頭,早些年還曾白天當副園長、晚上開出租拉活賺錢,但他都拿不出證據。

  昨天,庭審完成部分舉證質證,今天將繼續開庭。

  □指控

  貪污罪

  2006年至2008年間,肖紹祥利用主管動物園基建工作的職務便利,在北京動物園獸舍改造工程等六個招投標項目中,先向中標單位全額支付工程款並要求對方開具發票入賬,後擅自指定其他單位參與施工,再以向實際施工單位支付工程款為由,要求中標單位返還部分工程款,累計侵吞1005萬元。

  2005年4、5月間,肖紹祥利用主管動物園110千伏輸變電站拆遷工作的職務便利,指使下屬以動物園職工宿舍廁所和小院的名義向拆遷公司索要補償,後將拆遷公司申領的相關補償款22萬元予以侵吞。

  2007年底至2008年初,肖紹祥利用主管動物園草庫拆遷工作的職務便利,採用出具虛假委託書等方式,要求拆遷方將應補償給北京動物園的拆遷補償款210萬元打入其個人實際控制的田龍飛宇經營部賬戶,並將其中的200萬元據為己有。

  任北京市陶然亭公園管理處園長期間

  2009年11、12月間,肖紹祥以虛開發票的方式從陶然亭公園領取金額為48萬元的轉賬支票,將其中的13萬元據為己有。

  2009年12月間,肖紹祥在陶然亭公園玉虹橋改建項目中,通過先向施工單位多支付工程款並要求施工單位開具發票入賬,再要求施工單位將多支付的工程款返還給公園,侵吞返回款137.3萬元。

  2011年12月間,肖紹祥在陶然亭公園休息遊廊工程中,以向施工單位多支付工程款,並要求施工單位開具發票入賬的方式,將公園多支付給施工單位的28.2萬餘元據為己有。

  2012年6月間,肖紹祥在為陶然亭公園職工墊付風箏節獎金現金46950元後,以虛假發票從公園領取金額為59800元的轉賬支票,並將差額12850元據為己有。

  以上,肖紹祥採取侵吞、騙取等手段非法佔有公共財物共計1400余萬元。

  受賄罪

  2007年至2008年間,肖紹祥利用擔任北京動物園副園長並主管該園基建工作的職務便利,為北京誠信雙龍安裝工程有限公司在承攬北京動物園基建工程方面提供幫助,並於2008年1月,收受該公司實際控制人給予的好處費10萬元。

  鉅額財産來源不明罪

  肖紹祥于案發前,其個人財産、支出明顯超過合法收入,差額特別巨大,其本人不能説明合法來源的部分共計人民幣800余萬元。

  □庭審

  否認侵佔工程款1005萬元

  指控:肖紹祥于2006年至2008年間,利用擔任北京動物園副園長並主管動物園基建工作的職務便利,在北京動物園獸舍改造工程等6個招投標項目中,先向中標單位全額支付工程款並要求中標單位開具發票入賬,後擅自指定其他單位參與施工,再要求中標單位返還部分工程款,將返還款項累計1005萬元存入其個人實際控制的北京田龍飛宇雕刻藝術品經營部賬戶,予以侵吞。

  辯護:肖紹祥稱6個工程總標的才3200多萬,他不可能拿走1005萬。

  否認控制田龍飛宇經營部

  指控:偵查機關曾在肖紹祥的陶然亭公園辦公室搜出田龍飛宇經營部的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公章、印章、民生銀行賬戶對帳單、現金支票等。田龍飛宇經營部法定代表人高某證言,他只是名義負責人,經營部由肖紹祥控制,資金也都是肖紹祥的。

  辯護:肖紹祥稱田龍飛宇經營部由法定代表人高某控制。1005萬存入那裏,是因為經營部參與了施工。至於辦公室內有田龍飛宇經營部的營業執照等物,是因為民生銀行要求核對賬戶資訊,他就拿著上述材料準備幫經營部核對。

  否認貪污改建項目工程款

  指控:2009年11、12月間,肖紹祥虛開發票從公園領取48萬元轉賬支票據為己有;在公園玉虹橋改建項目中,將施工單位返還的工程款137.3萬元侵吞;2011年12月間,肖紹祥在公園休息遊廊工程中,向施工單位多支付工程款,並要求施工單位開具發票入賬,侵吞公園多支付給施工單位的28萬餘元轉賬支票;2012年6月間,肖紹祥為園內職工墊付風箏節獎金現金46950元,後用虛假發票領錢,多領出1.2萬餘元據為己有。

  辯護:肖紹祥稱上述錢款基本都是工程款,向相關領導請示過。但拒絕透露該領導的身份。

  否認受賄10萬元提供幫助

  指控:2007年至2008年間,肖紹祥為北京誠信雙龍安裝工程有限公司在承攬北京動物園基建工程方面提供幫助,並於2008年1月收受該公司實際控制人尤某給予的好處費10萬元。

  辯護:肖紹祥稱,尤某確實給了他10萬元的存單,但不是受賄。尤某註冊公司時找他借過三四十萬元,對方還錢時多給了10萬元存單,那是利息。另外,尤某用過他設計的一個凈水設備進行生産,取得一些收入。尤某承攬工程後,他安排田龍飛宇經營部幫助配合工程。所以10萬元是利息、設計費、配合工程費用的總和。

  □辯詞

  自稱開黑車放貸款賺錢

  ◎“我是北京市評標專家,業餘兼職做些預算、施工方案,兼職收入有100萬,但具體項目、公司都記不清了。”

  ◎“我賣了一些科研成果,賺了20萬。但賣給誰提供不了。”

  ◎“我以前買過基金,還從曲陽拉過工藝品賣,賺了150萬。”

  ◎“1991年到1994年,我白天做動物園副園長,晚上出去開黑車拉活,一年收入5萬,一共掙了20多萬。”

  ◎“我還放過貸,利息比銀行高,我賺了50萬元。借給誰記不得了。”

  ◎“我1975年參加工作,這些年獎金有140多萬。”

  ◎“單位分了兩套住房,給我弟弟和岳父母住了。後來他們陸續湊了100萬給我,2009年左右,我在房山買了房。”

  ◎“房子裏的大量字畫、金條、項鍊等都是買了準備送禮用的。”

  □嫌犯檔案

  現年59歲的肖紹祥是北京市人,大學文化程度,曾任北京動物園副園長、北京市陶然亭公園管理處園長。因涉嫌鉅額財産來源不明罪,2013年3月3日,肖紹祥被北京市公安局刑事拘留。

  檢方指控,肖紹祥于案發前,其個人財産、支出明顯超過合法收入,差額特別巨大,其本人不能説明合法來源的部分共計人民幣800余萬元。肖紹祥在房山區有一套房産,偵查人員在裏面搜出624.7萬現金,存單、存摺、股權證書面值46萬餘元,還有大量字畫、化石、金條、項鍊、手機等物品。在肖紹祥的陶然亭公園辦公室還搜出現金6.4萬餘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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