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醫保明年起統一 低保對象等不設起付線
- 發佈時間:2014-08-20 08:18:00 來源:中國經濟網 責任編輯:王斌
2015年1月1日起,海南省將執行統一的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個人繳費標準,執行統一的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待遇。
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個人繳費標準為成年人每人每年繳納100元,未成年人每人每年繳納50元。所需資金從市、縣城鄉醫療救助資金中列支。
據了解,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待遇將統一。在一個年度內首次住院(含門診特殊疾病治療)統籌基金起付標準為:一級醫院100元;二級醫院300元;三級醫院350元。重度殘疾人、低保對象、低收入家庭60周歲以上老年人和未成年人、無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城鎮優撫對象不設起付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