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分之二受訪者2014年遭遇個人資訊洩露
- 發佈時間:2015-03-16 08:36:00 來源:中國青年報 責任編輯:王斌
“您在過去一年內個人資訊是否曾被洩露或竊取?”
當2052份《2014年網民個人資訊保護狀況調查問卷》被收回的時候,有大約2/3的調查者,在這個問題下面回答了“是”。
這項調查是中國消費者協會聯合360網際網路安全中心於2014年12月30日~2015年1月4日發起的,調查結果于3月13日上午正式公佈。
據統計,此次調查受訪人群的年齡大部分集中在21~40歲之間,所受教育程度在大專以上。調查結果顯示,56.58%的人不滿意當前個人資訊保護現狀,消費者對於網際網路個人資訊保護現狀滿意度低。
在現實生活中,個人資訊被洩露的現象極為普遍。2/3認為個人資訊曾被洩露或竊取的受訪者中,72.12%的人表示被洩露或竊取的個人資訊是身份證號、電話號碼等“個人基本資訊”,其次是“個人網路行為資訊”“個人設備資訊”“個人隱私資訊”“個人賬戶資訊”以及“個人社會關係資訊”。
當個人資訊被洩露或竊取後,八成受訪者受到廣告(電話、短信、郵件等形式)的騷擾,大大妨礙了他們的正常生活,而33.14%的受訪者遭受過經濟損失和人身傷害。
在網路環境下,個人資訊不可避免地會通過網路存儲和傳輸。調查顯示,六成受訪者認為服務商暗自收集個人資訊是消費者個人資訊洩露的主要途徑。七成受訪者認為個人資訊受到侵害的是不法分子受利益驅動,盜取售賣個人資訊。
不可規避的是,當前,我國消費者個人資訊自我保護意識也令人擔憂。
54.82%的受訪者認為自己個人資訊保護意識一般,儘管在上網的過程中,很多受訪者表示都採取了個人資訊保護措施,但結果並不盡如人意。受訪者選擇最多的保護措施是安裝軟體,比例達84.94%,其次選用的方法為“定期更新殺毒軟體”“不隨便點擊可疑連結”等等。
除此之外,消費者在資訊收集者請求提供個人資訊時,居然有約兩成的受訪者不假思索就予以提供,不會看相關的“隱私或個人資訊保護規則”,也沒有考慮個人資訊安全問題或者認為自己不可以拒絕提供個人資訊。
和自我保護意識同樣欠缺的是消費者對個人資訊保護法律的了解。
調查數據顯示,消費者了解資訊保護有關法律的現狀並不理想,其中對相關法律了解較少和不知道受訪者的佔比居多,分別為51.36%和14.52%,僅有5.17%的受訪者表示非常了解。
中國消費者協會指出,導致這種狀況的其中一個重要原因是現在我國未有統一的個人資訊法律保護制度,現有的相關法律規範比較分散淩亂。
2014年3月15日開始實施的新消法對個人資訊保護方面做了明確規定:“經營者未經消費者同意或者請求,或者消費者明確表示拒絕的,不得向其發送商業性資訊”。調查顯示,現實中,46.64%的受訪者在明確表示拒絕後,依然接受到了此服務商發送的商業資訊。
中國消費者協會指出,在這方面,某些服務商明顯違反了法律,消費者有權依法維權,保護自身合法權益。然而,很多消費者因不懂法律而放棄了自身的權利,有些消費者雖然知曉相關法律政策,但如何維權仍是難點。
調查顯示,受訪人群普遍認為,“調查取證難”“賠償數額、懲罰力度不足,即使維權成功,也不能遏制個人資訊侵權行為”“難以確定侵權人”是維權難的最主要原因。
面對層出不窮的個人資訊洩露問題,許多專家指出還是要回歸到法治的軌道上來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