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里巴巴申請系列商標 “雙十一”到底屬於誰
- 發佈時間:2014-10-31 15:35:13 來源:北京晚報 責任編輯:曹慧敏
“雙十一”被網民認為是網上購物節的代稱,現在已經“名花有主”了。昨天記者獲悉,阿里巴巴申請到“雙十一”系列商標,其他電商企業無權使用,於是趕忙修改相關廣告內容。
昨天,一張蓋有“浙江天貓網路有限公司”公章的通告函在網上出現,稱阿里巴巴集團已經取得“雙十一”註冊商標。記者查詢了解到,阿里巴巴早在去年就已註冊了“雙十一”、“雙十一狂歡節”、“雙十一網購狂歡節”等商標。
記者發現,京東、亞馬遜、1號店等購物網站關於“雙11”的宣傳廣告詞中,阿里巴巴申請到的商標內容均消失不見。其中,京東與亞馬遜網站上將“雙十一”修改為“11.11”。昨天,京東發佈聲明稱,“11.11”已成全零售行業的節日,是消費者的網購狂歡節,阿里巴巴的行為有違開放的網際網路精神,有違公平競爭原則。
網際網路被視為眼球經濟,激烈的競爭也遠不止在“雙十一”。本月28日,“淘寶旅遊”正式變身為線上旅遊品牌“去啊”。誰也沒料到,新平臺的一句廣告語“去哪不重要,重要的是去啊。”一夜之間成為幾乎所有線上旅遊平臺的戲倣,成為一場公關廣告語大戰。去哪兒網最先回應:“人生的行動不只是去啊,而是冷靜地選擇去哪兒。”攜程立刻發出一個“人生不在於去啊和去哪兒,而是和誰攜手旅程。”驢媽媽發出:“去哪兒?聽媽的。”緊接著,途家、愛旅行、百程、京東、凱撒紛紛加入到戲倣廣告詞的行列。截至記者發稿時,已經有多達幾十家旅遊網站有了“去啊體”海報。(記者 賈中山 傅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