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服務改革的國際啟示有哪些
- 發佈時間:2014-10-14 07:51:00 來源:中國經濟網 責任編輯:王斌
從上世紀七八十年代開始,美國、英國、德國等發達國家,圍繞公共服務供給進行了一系列以市場化購買為主的改革,如今已經形成了一套頗有成效的模式,對於我們今天更好地形成公共服務新機制,具有一定啟示。
公共服務外包是美國過去幾十年政府改革的最顯著特徵之一。上世紀,為降低公共服務成本、提高公共服務品質、減少財政補貼,美國政府逐漸將市場機制引入部分公共服務領域,著力促進私營部門進入公共服務供給隊伍。據有關估算,美國聯邦政府每年“買服務”所涉及的經費金額佔聯邦總開支的14%。為保證服務的品質,美國還引入了民意評估機制,以結果為導向對公共服務外包進行監管。
英國也是推進公共服務改革的較早國家。早在20世紀70年代末就推進了包括公共服務提供機制改革在內的一系列措施。90年代,隨著改革的深入,開展“競爭求品質運動”成為購買公共服務的一種新的參與方式。進入本世紀,還發佈了“開放的公共服務白皮書”,進一步確定了公共服務改革的“選擇”、“放權”、“多元”、“公平”等原則。
不只這些國家,德國、澳大利亞、日本、紐西蘭等國,也都曾在公共服務上進行過大刀闊斧的改革,購買公共服務的領域涉及城市基礎設施、郵電通訊、自來水、醫院、交通、治安、社區服務、養老服務等,供給方式包括合同外包、購買、政府間協議、特許經營、憑單制、志願服務等多種方式。
透過國外公共服務改革,我們至少可以收穫三點啟示:
其一,公共服務改革是適應社會公共需求變化的必然要求。從實踐看,發達國家推進公共服務改革,或者由於公共服務供給不足,或者由於財政“吃不消”,或者由於群眾對公共服務的品質不滿意。特別是自20世紀70年代末以來,資訊化的進程不斷深入,社會環境發生了急劇變化,人們對社會公共需求有了新的變化。如果政府不能適應變化,及時、充足、優質地提供人民群眾所需要的公共産品與公共服務,就很可能導致公共産品與公共服務嚴重短缺、社會發展滯後、社會矛盾加劇等後果。
其二,供給多元化是大趨勢。發達國家經驗表明,政府不是公共服務的唯一提供者,通過市場化和社會化,把市場主體與社會組織引入到公共服務領域,能夠有效提高公共服務供給水準。當然,市場化並不是否認政府的作用,也不是要把所有服務都推給市場,政府仍是公共服務的責任主體,提供公共服務仍是政府的基本職能。政府可以根據提供服務的品質、效率、經驗、成本等,決定是自己直接提供還是交給企業或社會組織來提供。“買服務”只是轉移了公共服務的任務,並不轉移公共服務的責任。創新公共服務方式的過程中,既要防止政府對某些領域的公共服務大包大攬,又要防止在某些領域過度推行公共服務市場化。
其三,重視公平與效率。發達國家在改革中都高度重視做好兩項工作:一是打造一視同仁的公平競爭環境,讓公共部門和私營部門在同一個平臺上競爭,由市場機制來決定優勝劣汰;二是根據實際和效率原則,確定什麼領域採取公開招標方式,什麼項目採取合作方式或特許經營,而不是“一刀切”。在購買過程中,不僅要考慮成本因素,還要重視公共服務提供的品質、效率、持續性等重要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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