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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權力”尋租氾濫致“蠅貪”成群

  • 發佈時間:2014-09-03 01:00:11  來源:經濟參考報  作者:趙瑞希  責任編輯:王斌

  基層環保部門執法者,3000元、5000元的紅包隨手就收,甚至彼此之間互不避諱幫忙代收轉交;基層查違部門執法者,票子、房子、金子,樣樣都敢收,還不少收……手握實權的基層執法人員,官雖不大,但卻有著足以扼住企業咽喉的權力,並借此吃拿卡要。而更為嚴重的是,這類“蠅貪”問題帶有群體性。

  《經濟參考報》記者近期調查發現,不僅環保系統,很多領域的基層公務員,由於手握執法權,雖然級別低,但卻成為違法違規者重點巴結的對象。“收你錢財,給你關照”成了基層執法者與企業之間一種心照不宣的“潛規則”。而在這種“潛規則”下,制度、法規形如廢紙。

  卡住轄區內企業的咽喉通吃大小紅包各類禮品

  有些基層工作人員,手中的權力不算大,但擅長運用的話,足以卡住轄區相關企業的咽喉。他們大小紅包各類禮品通吃,但互相之間並不避諱,以至於受賄還帶有群體性。據辦案檢察官説,在傳統節日,送禮的送得理直氣壯,收禮的收得心安理得。這是一種利益的互換,是一種細水長流的腐敗。

  “某公司老闆黃某請我吃飯並給我送了一個裝有3000元的牛皮紙信封、某公司總經理杜某到我辦公室送給我一個裝有5000元人民幣的白色信封 、 某 公 司 老 板 梁 某 請 我 吃 飯 並 送 我 一 個 裝 有3000元港幣的信封、某公司老闆鄺某請我吃飯並送我2000元人民幣、某公司總經理袁某在我家附近給我送了一個裝有3000元人民幣的信封……”僅2013年中秋節,深圳寶安區環境保護與水務局執法員梁某就收了多個紅包。

  2014年上半年,深圳檢察機關查處環保系統受賄案9件9人,目前正陸續進入審查起訴環節,其中2人已被提起公訴。

  辦案檢察官告訴記者,2014年上半年查處的9名環保部門基層公務員,無一例外都存在過年過節大肆收受轄區內企業紅包禮品的情況,“少則價值一兩千,多則上萬元。”

  除現金外,梁某還在2013年中秋和2014年春節收到企業送上的兩部iphone手機。寶安區環境保護和水務局環境監督科副科長譚某供認稱,除了收受紅包外,還多次收受了轄區內企業送的購物卡、名酒等。

  辦案檢察官説:“收受紅包禮品在這些人員之間並不是秘密,甚至還多次出現代收轉交的倡狂局面。”

  “在傳統節日,送禮的送得理直氣壯,收禮的收得心安理得。”辦案檢察官説,“這是一種利益的互換,是一種細水長流的腐敗。然而由於數據偏多,加上人員流動等,導致辦案人員難以核實一些細節。”

  一位辦案檢察官用“蠅貪”來概括這些涉案人員的特性:這些人都是正式的國家公務人員,但級別不高。他們都是基層工作人員,手中的權力不算大,但擅長運用的話,足以卡住轄區相關企業的咽喉;他們每次收的錢都不算太多,最常見的是三五千左右,但累計起來往往能達到數萬甚至數十萬元;他們大小紅包各類禮品通吃,但互相之間並不避諱,以至於受賄還帶有群體性。

  “紅包開道”查違者成為護違者違建氾濫“收你錢財給你關照”

  “個別協管員收紅包的胃口比正式工作人員還大。”龍崗區檢察院檢察官廖蕓説,這些落馬的正副隊長考慮到自己仍有發展空間,受賄時有所掂量,“不是所有的錢都收”,但臨聘人員似乎無此顧慮。觀瀾執法隊協管員李政庇護一處違建順利完工,收取了100多萬元好處費,因此于2014年7月被判處12年有期徒刑。

  記者發現,不僅環保系統,很多領域的基層公務員,由於手握執法權,雖然級別低,但卻成為了違法違規者重點巴結的對象。“收你錢財,給你關照”成了基層執法者與企業之間一種心照不宣的“潛規則”。而在這種“潛規則”下,制度、法規形如廢紙。

  記者從深圳市人民檢察院了解到,2013年至今,深圳共有15名街道查違人員因在查違中涉嫌職務犯罪被檢方審查起訴,收受的賄賂從幾萬元到上百萬元不等。

  2008年底,某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承包了大鵬新區葵涌街道的拆違工程,為獲取非法利益,公司老闆徐某某經常弄虛作假。而負責審核工程量的大鵬新區葵涌街道綜合執法隊隊長張慶雲對此睜一隻眼閉一隻眼,“怎麼報就怎麼簽”。在拆除一個蝦苗廠時,對方報了1400多平方米的工程量,張慶雲明明記得該蝦苗場只有400多平方米,覺得“做得太過”,對方卻嘿嘿地笑不解釋,張慶雲還是按照報的工程量審批了。徐某某先後送給張慶雲人民幣4萬元、港幣30萬元。

  2014年8月,檢方指控大鵬新區葵涌街道綜合執法隊隊長張慶雲在2008年至2012年期間利用職務之便,為違建者謀取利益,收受6名當事人賄賂共計現金人民幣19萬元、港幣30萬元。其中包括在審查拆除違建工作量時放任相關拆除公司虛報工作量,向違建者承諾沒有投訴即可繼續違建導致違建順利完工等。

  黃某某欲將一處私宅拆舊蓋新,打地基時,新安街道執法隊責令其停工。黃某某請求執法隊長嚴太龍關照,送上一塊重500克的周大福金塊。地基打好後,執法隊又到現場要求停工,黃某某又送上300克周大福金塊。經鑒定,這些金塊價值人民幣31萬餘元。於是嚴太龍“沒有太為難他”,至案發時,該違建已建到11層。

  2014年2月,檢方指控寶安區新安街道執法隊隊長嚴太龍放縱行賄人在其轄區內肆意違建,並幫行賄人優先承接違建拆除工程,受賄74萬元、黃金800克。

  2013年11月,大鵬新區大鵬辦事處黨工委委員、綜合執法隊隊長張耀坤被提起公訴。檢方指控其在查違等過程中受賄61.3萬元。

  除上述這3位執法隊正職幹部外,2013年至今,還有6名執法隊副職幹部因查違中涉嫌職務犯罪而被查處。他們是:寶安區觀瀾街道執法隊副隊長盧少育、寶安區沙井街道執法隊副隊長黃偉良、龍華新區民治辦事處執法隊副隊長艾程、龍華新區民治街道執法隊副大隊長吳某青、大鵬新區葵涌辦事處規劃土地監察副大隊長譚巧雄、大鵬新區葵涌街道執法隊副隊長連立新。

  其中,龍華新區民治街道執法隊副隊長艾程為違建者提供庇護,在執法檢查時走過場,獲得違建者送上的一處100平方米、價值80萬元的舊改房。

  “個別協管員收紅包的胃口比正式工作人員還大。”龍崗區檢察院檢察官廖蕓説,這些落馬的正副隊長考慮到自己仍有發展空間,受賄時有所掂量,“不是所有的錢都收”,但臨聘人員似乎無此顧慮。觀瀾執法隊協管員李政庇護一處違建順利完工,收取了100多萬元好處費,因此于2014年7月被判處12年有期徒刑。

  檢方表示,違建者稱,“送了錢,對方就會少查、不查”。因此查違“貓”和違建“老鼠”之間已形成了“互利互惠”的默契。

  而記者採訪了解到,除了環保、查違部門外,海關、質監、稅務、教育等多個系統的具有實權的基層公務員都存在收受紅包的貪腐行為。

  今年3月以來,深圳皇崗海關物流監管處8名科級幹部因涉嫌放縱走私罪陸續被檢察機關立案偵查。

  “以前辦過一個案子,一個安監站的工作人員,到工地上走訪,工地最少要給2000元紅包,有時一天能走4個工地。一年就能收了幾十萬。”一位檢察官説。

  一位建築施工企業項目經理告訴記者,“每回做項目,都得請質檢站的人吃飯,送紅包。這樣,他們來檢查時,就不會刁難我們,隨便看看,就過關了。”

  而一位美容院的財務負責人説,“有的時候我們‘進貢’晚了,稅收專管員就打電話給我,美其名曰是問我最近企業經營情況為什麼不太好,交稅少了,實際上就是等著我明天給他送紅包。”

  違規執法將“黑”企業洗“白”“蠅貪”手握實權不作為亂作為

  2013年11月底,寶安區環境保護與水務局執法員張某在執法大檢查時,採集了某公司的廢水處理設施排水口水質樣品,準備送去檢測。該公司負責人立即打電話過來,明確説其公司的水質“不達標”,希望張某幫忙“處理”一下採集的水樣。張某心領神會,將放在執法車上的該公司水質樣品瓶內的大部分水樣倒掉,並加滿礦泉水,使該公司的水樣順利“達標”。

  “必須和環保部門搞好關係,希望他們對我的污水運營項目和我負責的污染企業關照一下。”一位環保科技公司負責人説。

  環保執法人員本應致力於保護環境,然而在“潛規則”下,這些“蠅貪”卻放任行賄企業大放污水。他們究竟是如何“關照”行賄企業的呢?

  ———違規辦理環保批文。有市民多次投訴有污染源導致其住宅區周邊長期瀰漫著一股刺鼻臭味。“當時這個群眾投訴可能導致該工廠停止生産甚至搬遷”,深圳南山區環保與水務局執法員李某供認説,環保人員檢查時發現該企業沒有辦理環保審批手續,但在“潛規則”之下,李某幫助該公司辦理了環保批文,並“熱情”地到該公司現場指導如何應對群眾投訴和環保檢查。

  ———睜一隻眼閉一隻眼。某工程公司在施工中,因違規超時施工,被南山區環保與水務局執法員李某多次下令整改,該工程公司董事長羅某約李某吃飯,李某暗示要他給紅包。“我們工程中確實有超時施工等違規行為,工地如果不超時施工就趕不上工程進度,沒送錢的時候他經常給我們發整改通知書,影響我的工程進度;給他送錢之後,工地就能在晚上超時施工,也沒有被開罰單處罰了。”對此,李某也供述稱,“我在他違規施工的時候可以睜一隻眼閉一隻眼,萬一有人投訴他,我可以先打電話告訴他趕快停止施工,這樣他就不會被查到了。”

  ———掉包水質樣品。2013年11月底,寶安區環境保護與水務局執法員張某在執法大檢查時,採集了某公司的廢水處理設施排水口水質樣品,準備送去檢測。該公司負責人立即打電話過來,明確説其公司的水質“不達標”,希望張某幫忙“處理”一下採集的水樣。張某心領神會,將放在執法車上的該公司水質樣品瓶內的大部分水樣倒掉,並加滿礦泉水,使該公司的水樣順利“達標”。

  如果樣品已被送進了檢測站,也依然有辦法“操作”。如2012年5月某公司運營的一個項目的水樣被採集送進了檢測站,該公司經過自己化驗發現指標超標,於是公司負責人趕緊打電話給寶安區環境保護與水務局下屬環境監測站的站長李某,李某則直接去了樣品保管室,用自來水稀釋送來檢測的樣品,確保樣品檢測“達標”。

  ———修改檢查筆錄。2013年中秋前,寶安區環境保護與水務局執法人員在檢查中,發現某公司有擴大生産規模,其增設的工藝違反了環保規定。檢查完的第二天,該公司總經理即找到執法員梁某,希望能在檢查筆錄中給予關照。執法員梁某馬上答應,並在檢查筆錄中刪除了關鍵字眼。

  ———降低檢查頻率。“送錢後,執法員就沒有經常來查廠了。”一位行賄人員坦言,“在現場監測中如果發現我們公司運營的項目有問題,他們會在現場向我提出,我會立刻安排人員進行整改。如果不是對我關照的話,他們也可以按照規定製作筆錄,向我公司直接開出罰款單。

  權力缺少監督滋生腐敗“蠅貪”成群危害如虎

  不少剛進入公務員隊伍的年輕人,就是被這種風氣帶壞了,對紅包習以為常,沒有紅包反而覺得不正常。“蠅貪”群出,不僅滋生了“送票子”的畸形社會風氣,同時也攪渾了基層公務員隊伍,若不及時扭轉這種局面,小蒼蠅遲早會被養成大老虎。

  在基層執法檢查中,對一個企業多查幾次還是少查幾次、怎麼查、查到了怎麼處理,實際上是一種隱性的權力。

  正如一位行賄人員説:“他們可以通過各種手段卡我。”於是企業“送錢”與“沒送錢”、環保部門工作人員“關照”與“不關照”,便成了一道選擇題。

  “只要有權力存在,一旦監督管理不到位,就難免會出現腐敗。”一位辦案檢察官説,“‘蠅貪’單個看來似乎不大,但常常群體性發案,危害不小。”

  辦案檢察官認為,基層公務員平時不容易引起社會的關注,加上行受賄又往往限于在企業與工作人員之間,次數較多但數額零散,也造成了基層腐敗問題存在著一定程度的發現難、查證難。“例如教育腐敗,一般來説,單個家長的行賄金額不會很大,即便抓到受賄者也很難重罰。往往行賄家長又不願意舉報,要找到很多行賄的家長,共同指證同一個受賄者很難。”

  正因如此,一旦監督長期缺位,勢必造成一些潛規則盛行,違法人員膽子越來越大,各種違法違規的形式層出不窮。

  檢察官説,不少剛進入公務員隊伍的年輕人,就是被這種風氣帶壞了,對紅包習以為常,沒有紅包反而覺得不正常。“蠅貪”群出,不僅滋生了“送票子”的畸形社會風氣,同時也攪渾了基層公務員隊伍,若不及時扭轉這種局面,小蒼蠅遲早會被養成大老虎。

  基層公務員直接與企業、群眾打交道,是法治政府、廉潔政府的“第一道門面”。在“打虎拍 蠅 ” 當 中 , 應 當 加 強 對 “ 微 權 力 ” 的 監 督 約束,杜絕基層“微權力”尋租。這樣才能讓基層群眾真切地感受到反腐帶來的清新之風,凈化社會風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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