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動産登記:"反腐利器"還是"房價殺手"?
- 發佈時間:2014-08-20 09:18:00 來源:新華網 責任編輯:姚慧婷
備受關注的不動産登記制度終於邁出實質性步伐。15日起公開徵求意見的《不動産登記暫行條例》,揭開了這一制度的神秘面紗。未來,相關部門將更加全面掌握各地不動産情況,為科學調控房地産及其他不動産市場奠定基礎,併為向“房産腐敗”亮劍提供“實證技術”。這一被普遍解讀為“反腐利器”或“房價殺手”的重要制度體系,對建立樓市長效調控機制有何作用?是否如預期那樣,將違規多佔房屋的貪腐官員“一網打盡”?
是否掀開“以房反腐”篇章?
不動産登記的一項重要內容是房産登記。近年來現身的“房姐”“房叔”一度掀起“以房反腐”的波瀾。不動産登記制度的實施,能否賦予相關部門查處房産腐敗的“尚方寶劍”?
專家表示,兩者沒有必然聯繫。此前公檢法、稅務等部門都可以通過合法程式查詢不動産資訊,而且,從目前設計的登記技術來講,以人查房或者以房查人都存有漏洞,並不能輕易將腐敗官員的房産狀況摸清。
“如果貪腐官員將不動産登記在他人名下,只要手續合法齊全,登記部門就應將其納入産權登記,反腐部門查詢起來不易察覺。”湖北省反腐倡廉理論特約研究員唐坤説,不動産登記制度與財産公開制度有顯著差別。
有人曾設想過,通過不動産登記系統查詢他人不動産資訊,比如擁有多少套房等,借此發現腐敗線索,並向有關部門舉報。唐坤説,根據意見稿的規定,權利人、利害關係人可依法查詢、複製不動産登記資料,不動産登記機構應當提供,“但這種查詢並非隨意的,須遵循嚴格的規定,必須是權利人,或具有利害關係。”
另一方面,條例也特別強調對不動産登記資訊保密,洩露不動産登記資料或資訊,給他人造成損失的,將承擔賠償責任,對有關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
專家建議,未來不動産登記制度還需繼續深化,與官員財産制度結合起來,對官員的申報情況進行核實,將一定程度上對貪腐官員産生威懾力,這一制度才會彰顯反腐效應。
房價能否應聲而降?
當前,我國房地産市場正在建立長效調控機制。專家認為,不動産資訊的統一登記歸類整理,有利於相關部門掌握全國不動産的數量、類別、分佈及産權狀況,為房地産及其他不動産市場的管理和調控決策打下基礎。
房地産稅是不動産登記制度加速落地重要原因之一。財政部財政科學研究所所長賈康表示,不動産統一登記和房地産稅之間存在內在邏輯關係,前者是後者的技術準備和支撐條件。因此,在房地産稅立法和全面鋪開之前,一定要建立不動産統一登記體系,並摸清全國的不動産“底細”。
但不動産登記制度並不直接影響樓市。安信證券研究認為,建立這一制度的主要目的是將所有種類的不動産包括農地林地、草原甚至海洋列入登記範圍,並非專門針對房地産,不是以調節房價為目的,與限購、限貸等調控措施存在本質區別。
中國指數研究院華中市場總監李國政認為,不動産統一登記如要發揮更多作用,還需幾個先決條件,即實現全國聯網查詢、為房産稅提供準確資訊,以及完善的居民資訊體系和信用體系。房地産稅擬定還需較長時間的論證,短期內對房地産市場不會産生波動。
在房産稅即將出臺的背景下,不動産登記制度的實施是否會引發二手房拋售?鏈家地産分析師張旭認為,不動産資訊的聯網查詢可能會導致部分持有多套房的業主拋房銷售,但對整個房地産市場不會産生太大影響,目前也未見房屋拋售潮。
不動産統一登記意在何方?
早在2007年,《物權法》出臺時就明確提出不動産實行統一登記制度。這項制度是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建設現代市場體系的必然要求,對於保護不動産權利人合法財産權,提高政府治理效率和水準有著重要意義。
目前,我國不動産登記的職責分佈在多個部門。住建、國土、農業、林業、海洋等部門“各管一塊、各自為政”,其登記存在著碎片化現象,導致社會成本居高不下。華中科技大學公共管理學院王國華教授説,不動産登記集中由一個部門承擔,實現了“一站式”服務,減少辦證環節,減輕企業和群眾的負擔,為科學決策提供數據支撐。
中國房地産業協會副會長朱中一指出,建立不動産登記制度主要是為了保護權利人合法財産權,促進各類産權資訊的進一步完善。同時,還起到統計和公示的雙重目的,有利於政府對公共資源的優化配置,並由此制定相關政策措施。
從宏觀調控的角度來説,制定科學的政策需要真實完整的數據支援。王國華説,不動産統一登記是構建市場經濟體制不可或缺的重要內容。只有了解不動産總量和各類産權的佔比情況,才能夠對市場準確判斷,科學制定調控政策,精準打擊市場中出現的問題。
業內人士表示,全國不動産登記系統和管理體制建立後,可對多個領域改革形成支撐,比如有助於減少政府對微觀事務的管理、提高政府治理效率,有助於完善反腐機制,有利於建立産權清晰、高效流轉的全國統一不動産交易市場,進一步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