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壟斷專家豈能為壟斷“代言”
- 發佈時間:2014-08-14 09:09:11 來源:廣州日報 責任編輯:王斌
反壟斷司法訴訟也應逐步成為反壟斷執法的左膀右臂,政府應鼓勵消費者投入到反壟斷訴訟中,既便於消費者維權,又讓壟斷行為無所遁形。
近日,中國社科院研究員張昕竹被國務院反壟斷委員會專家諮詢組解聘,因其以委員會專家諮詢組成員的身份,受聘于正在接受國家發改委調查的高通公司,收取高額報酬,為其出具“未壟斷”的經濟學證據,違反了諮詢組工作紀律。
張昕竹本人對解聘結果似乎並不服氣,稱自己只是“幫外企説話”,“就好比我給死刑犯做了辯護,任何一個案子都有正方和反方,不能連説話的權利都沒有吧。”張昕竹到底冤不冤,筆者認為可以從幾個方面分析。首先,國家發改委正在對高通公司進行反壟斷調查,並稱已經確認其壟斷事實,張昕竹受聘于高通公司,對調查的部署安排保密性或有不利影響;其次,在收取了高通公司的報酬後,張昕竹還能否公正地發表自己的意見,尤其是不利於高通公司的觀點,很值得懷疑。
事實上,專家諮詢組工作紀律已有明確規定:“不得從事與履行專家諮詢組職責利益衝突的活動;未經國務院反壟斷委員會同意,不得以專家諮詢組成員身份從事與履行專家諮詢組職責無關的活動。”張昕竹既然加入了專家組,就必須遵守這一規定,被解聘並不冤。
反壟斷專家居然為壟斷企業“代言”,這折射出我國反壟斷機制仍不健全。放眼國際,反壟斷在市場經濟中佔據了相當重要的位置,反壟斷法規在美國被稱為“自由企業的大憲章”,在德國被稱為“經濟憲法”,但我國《反壟斷法》生效至今僅有6年時間,反壟斷調查發力也是近一兩年的事情。從微觀上來看,反壟斷牽涉到消費者能否以更合理的價格買到商品;而在宏觀層面上來看,反壟斷是保證市場發揮資源配置作用的必由之路,也是“有形之手”護衛“無形之手”的制度保障。解聘違紀專家,不過是我國完善反壟斷機制的一小步。
首先,張昕竹稱要保證正反雙方説話的權利,這倒是給我們一些啟發。在由行政機關主導的反壟斷調查中,應按照國際慣例用好聽證制度,讓被調查對象為自己辯護。比如谷歌執行董事長埃裏克·施密特就曾參加過美國參議院的反壟斷聽證會,微軟總裁比爾·蓋茨也曾在反壟斷聽證會上與政府機構直接叫板。此外,反壟斷司法訴訟也應逐步成為反壟斷執法的左膀右臂,政府應鼓勵消費者投入到反壟斷訴訟中,既便於消費者維權,又讓壟斷行為無所遁形。
其次,儘管我國有多個機構可以查處反壟斷行為,但反壟斷執法人員數量遠遠少於發達國家。有報道稱,我國專職從事價格反壟斷調查的人員只有十名左右,而美國達到千人級別。與此同時,反壟斷案件涉及方方面面,對調查人員的相關背景知識、法律、商業乃至資訊技術都有較高要求,人才培養方面應該儘快跟上,一些高等院校的專業設置、執法機關的內部培訓都應有的放矢。
再次,反壟斷的目標是為了促進市場競爭保障民生利益。而在我國的一些基礎民生領域,還存在不少政策性壟斷的行業,這可能成為我國反壟斷進一步深化的重點和難點。反壟斷的“尚方寶劍”,遭遇行政壁壘的“免死金牌”,可能無法憑藉反壟斷單兵突進來推動市場競爭。比如石油、電力、鐵路等行業,一味強調執法只會走入死衚同,唯有通過深化改革,與打造開放市場、降低行業準入門檻、激活民營資本以及混合所有制改革等多項工作齊頭並進,我國的反壟斷之路才能向前再邁一大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