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4日,廣州市政府網站發佈的《關於加快推動氫能産業高品質發展的若干措施》明確,積極構建廣州氫能産業體系,支援氫能産業持續健康發展。
支援産業集群發展
《若干措施》提出了加大財政資金支援、提升氫氣供應能力、推動規模化應用等18項舉措。
《若干措施》提出,加快推進廣州氫氣規模化生産項目建設,積極引導制氫企業以有競爭力的氫氣資源參與全市氫能産業高品質發展。鼓勵加氫站內電解水制氫、生物質氣化與裂解制氫、天然氣重整制氫。支援發電企業利用低谷時段富餘發電能力在廠區建設可中斷電力電解水制氫項目和富餘蒸汽熱解制氫項目。
廣州將支援加氫站建設。市級財政對建成並投入使用,且日加氫能力(按照壓縮機每日工作12小時的加氣能力計算)500公斤及以上加氫站給予建設補貼。對於數據接入國家、省、市燃料電池汽車示範應用相關資訊化平臺的加氫站予以運營補貼。
支援産業集群發展。廣州鼓勵氫燃料電池系統生産企業或整車企業牽頭組建創新聯合體,開展燃料電池國産關鍵零部件工程化驗證應用。對通過市發展改革委組織的項目評審的創新聯合體,每個補助資金2000萬元,並支援創新聯合體産品在廣州推廣應用。對氫能産業總投資10億元以上的製造業項目,在省級對其新增實際固定資産投資額不超過2%比例普惠性投資獎勵的基礎上,市級財政給予1:1配套扶持。對氫能産業立項投資額或總投資1億-10億元的製造業項目,按項目啟動建設後年度固定資産投資總額的1%給予資金獎勵,單個項目累計獎勵金額最高不超過1000萬元。
在金融支援方面,廣州將鼓勵金融機構和地方金融組織加大對氫能産業、項目的支援,對符合廣州市促進金融業高品質發展若干措施標準的給予相應獎勵。充分發揮廣州市“信易貸”平臺作用,為符合條件的氫能産業企業提供融資信用服務。發揮科技型中小企業信貸風險損失補償資金池作用,引導和鼓勵商業銀行加大對氫能産業科技信貸支援。
實施交通綠色替代
《若干措施》顯示,廣州將實施交通綠色替代。鼓勵新增和更新的建築廢棄物運輸車、混凝土攪拌車、環衛作業車、物流運輸車使用氫燃料電池汽車。各行政主管部門支援企業在環衛、混凝土、渣土、冷鏈物流、綜合貨運等領域優先使用氫燃料電池車輛。市、區政府及國有企業投資的建築工程項目或物流項目應積極使用氫燃料電池建築廢棄物運輸車、混凝土攪拌車和物流運輸車輛參與運輸作業。鼓勵通過融資租賃、汽車租賃等形式提升氫燃料電池汽車使用比例。
氫燃料電池建築廢棄物運輸車應用於非重點工程時,經各工程行政主管部門同意後可納入重點工程余泥運輸綠色通道工作機制,可在10時至16時按規定線路實施建築余泥排放與運輸,由交警部門對相關車輛予以登記。
此外,《若干措施》明確,廣州鼓勵結合新建和改造通訊基站工程開展燃料電池通信基站備用電源示範應用,探索開展氫能動力船舶應用。因地制宜佈局燃料電池分佈式熱電聯供設施,建設固體氧化物燃料電池(SOFC)、質子交換膜燃料電池(PEMFC)等發電系統,市級財政按照1000元/千瓦標準進行獎勵,每個項目不超過1000萬元。
(責任編輯:張紫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