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網財經12月4日訊 12月3日晚間,仁智股份(002629.SZ)公告稱,因其與深圳市鴻博中益實業有限公司、深圳市潤合新材料有限公司、深圳市壹品新能源發展有限公司的大宗商品貿易業務構成關聯交易,未按規定披露關聯關係及交易情況,也未在2020年半年報、2020年年報、2021年半年報中披露。其及相關責任人被罰合計740萬元。
公告顯示,2020年至2021年,仁智股份與鴻博中益、潤合新材料、壹品新能源因大宗商品貿易業務發生資金往來。其中2020年1-6月累計發生額2543.95萬元,2020年累計發生額7061.03萬元,2021年1-6月累計發生額5067.60萬元。
據查詢,仁智股份董事、實控人陳澤虹管控鴻博中益、潤合新材料、壹品新能源三家公司與該業務相關的人員、資金。該三家公司屬於陳澤虹能重大影響的法人。而上述大宗商品貿易業務屬於關聯交易。
在陳澤虹組織實施該關聯交易時,時任董事長溫志平、時任總裁陳曦未能充分關注上述關聯關係及關聯交易,未能保證公司及時披露,違反《證券法》第八十二條第三款規定,是仁智股份資訊披露違法違規行為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
鋻於此,浙江證監局決定對仁智股份處以400萬元罰款;對陳澤虹處以200萬元罰款;對溫志平處以70萬元罰款、對陳曦處以70萬元罰款。
資料顯示,仁智股份主營業務為油田環保治理、井下作業技術服務、石化産品的生産與銷售、新材料的生産與銷售、大宗貿易業務。
(責任編輯:張紫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