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網財經11月20日訊 11月19日晚間,龍建股份(600853.SH)公告稱,因年度財務報表資訊披露不準確,收到黑龍江證監局下發的《警示函》。
經查,龍建股份于2023年12月13日披露《關於前期會計差錯更正及追溯調整的公告》,將公司與貴州鑫泰和勞務有限公司因勞務分包糾紛形成的應收款項減值計提情況進行會計差錯更正,公司原會計處理不審慎,會計差錯更正依據不充分,導致相應年度財務報表資訊披露不準確。
上述行為違反《上市公司資訊披露管理辦法》第二條和《上市公司資訊披露管理辦法》第三條的規定。公司時任董事長尚雲龍、時任董事長及時任總經理田玉龍、時任總經理寧長遠、時任總會計師趙紅革、總會計師于海軍、董事會秘書閆澤瀅未能按照相關規定履行勤勉盡責義務,負有主要責任。
黑龍江證監局按照《上市公司資訊披露管理辦法》第五十八條、第五十九條和《上市公司資訊披露管理辦法》第五十一條、第五十二條的規定,決定對龍建股份、尚雲龍、田玉龍、寧長遠、趙紅革、于海軍、閆澤瀅分別採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管措施,並記入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
資料顯示,龍建股份主營業務為公路與橋梁工程施工。
(責任編輯:朱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