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網財經7月28日訊(記者 牛荷)上海市藥監局日前發佈的行政處罰決定書(滬市監徐處〔2020〕042019002137號)顯示,老百姓大藥房連鎖(上海)有限公司因銷售劣藥被罰沒共計3665.4元。
處罰決定書顯示,老百姓大藥房連鎖(上海)有限公司向上海老百姓益平大藥房銷售藥聖堂(湖南)制藥有限公司生産的“制何首烏”(批號180201),經上海市楊浦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監督性抽樣,初檢與復檢均不合格。
老百姓大藥房連鎖(上海)有限公司的上述行為涉嫌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相關規定,被上海市徐匯區市場監管局責令停止銷售不合格藥品,並被罰款2145.6元,沒收違法所得1519.8元。
來源:上海市藥監局
老百姓大藥房連鎖(上海)有限公司成立於2004年9月,註冊資本300萬元,是老百姓(SH:603883)的全資子公司。劉道鑫是該企業的法定代表人、執行董事;王豐是該企業總經理。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並非老百姓大藥房連鎖(上海)有限公司首次被處罰。
天眼查顯示,該企業2015年以來已被上海市徐匯區市場監管局處罰累計6次。其中,2018年10月9日,其因未經審查發佈廣告,被罰款146.66元;2019年7月29日,其因生産、經營説明書、標簽不符合規定的醫療器械被罰款2萬元。
2019年8月,上海市藥監局網站發佈的“滬市監徐處字(2019)第042019001591號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老百姓大藥房連鎖(上海)有限公司涉嫌銷售標簽不符合規定的醫療器械被處罰。
(責任編輯:張潤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