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網財經7月7日訊(記者郭美岑 實習記者岳珊珊)昨日,露天煤業收到深交所2019年年報問詢函,深交所要求露天煤業就2019年營收、凈利潤增長而經營活動現金流凈額下降,子公司2019年業績大幅增長等事項作出説明。
數據顯示,露天煤業2019年實現營收191.55億元,比上年同期增長7.81%;實現凈利潤24.66 億元,比上年同期增長21.55%;經營活動現金流凈額34.62億元,比上年同期減少7.16%。深交所要求露天煤業結合報告期行業情況、主要産品銷量、價格走勢、成本、毛利率、期間費用、非經常性損益等的變化情況,説明2019年營業收入、凈利潤增長而經營活動現金流凈額下降的原因及合理性。
2019年,露天煤業完成了收購霍煤鴻駿51%股權的重大資産重組。霍煤鴻駿2018年預測凈利潤4.28億元,扣除相關訴訟事項後2018年實現凈利潤2.71億元,未達到業績承諾,完成率為63%;2019年實現凈利潤4.82億元,業績承諾達標。就霍煤鴻駿2018年業績承諾未達標,露天煤業披露為受終端産品價格下調、原材料價格上漲、訴訟事項三方面因素的影響。
對此,深交所要求露天煤業説明相關影響因素對業績承諾實現的影響;説明上述三方面因素2019年的變化情況,並結合霍煤鴻駿主要産品的供需情況、價格走勢、産銷量等主要經營數據説明其2019年業績大幅增長的原因及合理性,披露霍煤鴻駿2018、2019年主要財務數據,並報備霍煤鴻駿經審計的財務報告;説明公司對霍煤鴻駿業績補償事項的會計處理情況,及其是否符合企業會計準則的規定。
2019年8月5日,由於涉及金融借款合同糾紛案件,山東省青島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執行裁定書》,對露天煤業子公司霍煤鴻駿在1.32億元範圍內予以強制執行。年報披露稱,此次裁定造成的霍煤鴻駿的損失,將由露天煤業控股股東蒙東能源按51%的比例向公司進行現金補償。2020年6月4日,露天煤業披露臨時公告稱,上述《執行裁定書》對公司無影響,蒙東能源無需對公司進行單獨補償。深交所要求露天煤業對霍煤鴻駿所涉及的借款糾紛案件進行詳細披露,並説明蒙東能源無需對公司進行補償的依據,該處理與年報披露不一致的原因,是否符合前期重組交易的約定。
數據還顯示,露天煤業2019年末短期債務65.54億元,佔有息負債的比例為59%,融資結構呈現短期化;流動資産為78.76億元,流動負債為102.52億元,流動比率0.77。2019年,露天煤業投資活動産生的現金流量凈額為-38.20億元。深交所要求露天煤業結合公司借款資金的具體用途、日常營運資金安排、投資活動資金需求等,詳細説明是否存在短貸長用的情形,是否存在流動性風險。
此外,深交所還要求露天煤業就受託經營的主要情況、不同賬齡應收賬款的壞賬計提比例差異較大以及對托克投資存在大額預付款等事項作出説明。
(責任編輯:胡靖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