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網財經5月12日訊(記者梁冀 實習記者岳珊珊)昨日,深交所向富邦股份出具2019年年報問詢函,要求後者就同第三大客戶關聯方的應收賬款或預付款項、PSC銷售模式以及與禾大科技發生關聯交易等事項作出具體説明。
年報顯示,報告期內貴州開磷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為富邦股份第三大客戶,銷售金額為3124.25萬元。報告期末,富邦股份對貴陽開磷化肥有限公司、貴州開磷集團礦肥有限責任公司的應收賬款餘額分別為1861.44萬元、1643.99萬元,對貴州開磷化肥預付款項餘額為5807.90 萬元,賬齡為1至2年。
對此,深交所要求富邦股份説明公司是否存在向主要客戶或供應商及其關聯方同時採購、銷售的情形;如是,説明原因以及是否具有商業合理性;説明公司向貴州開磷化肥支付預付款對應的具體業務,預付時點,期後到貨及貨物再次出售情況,是否具有商業合理性,預付款超過1年未結算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存在以預付款形式提供財務資助、非經營性資金佔用的情形。
函件顯示,富邦股份對部分客戶採用PSC銷售模式,即與客戶簽訂銷售合同後,由公司根據化肥企業生産工藝和品種結構制定整體技術解決方案,並以承包方式計價,月末以加工處理的化肥成品量結算銷售金額。公司在PSC客戶現場建立異地庫,物資進出由公司駐場人員掌控。
深交所要求富邦股份補充披露PSC模式收入金額,收入確認、成本結轉合理性及其勾稽關係,與客戶的化肥成品量是否保持對應比例,是否存在不當確認收入或少計、不計成本費用等情形;説明PSC異地庫對應存貨金額及地點分佈,數量、金額是否賬實一致,與客戶庫存是否能夠合理區分,是否存在貶值、損毀、積壓情形,存貨跌價準備計提是否充分等。
年報顯示,富邦股份報告期內完成對富邦高投基金的第一期出資4400 萬元,後續待完成第二期出資4400萬元,富邦高投基金于2019年9月向禾大科技投資 2000萬元。
值得注意的是,禾大科技為富邦股份實際控制人控制的企業,富邦股份董事長王仁宗為禾大科技股東及執行董事,副總經理劉世生為禾大科技經理及法定代表人,截至報告期末總資産為1620.77萬元,凈資産為1093.09 萬元。
富邦股份報告期內與禾大科技採購、銷售和專利轉讓關聯交易發生額分別為 274.59萬元、725.06萬元和14.15萬元。截至報告期末,公司對禾大科技的應收賬款、應付賬款、預收賬款、預付賬款以及其他應付款餘額分別為322.16萬元、310.29萬元、11.97萬元、4.28萬元和500萬元。
深交所要求富邦股份説明公司與禾大科技報告期發生上述資金和業務往來的具體情況,與禾大科技發生關聯交易的原因及必要性、交易定價的公允性,同時發生採購和銷售業務的原因及合理性,涉及的款項支付結算方式、期限是否符合合同約定,是否涉及資金佔用或財務資助。同時富邦科技需向深交所補充披露富邦高投基金投資大禾科技的原因、是否具有商業合理性、投資資金的具體流向,是否存在資金佔用或財務資助情形。
此外,深交所要求富邦科技就資金往來、商譽減值及技術服務合同等事項作出具體説明。
(責任編輯:胡靖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