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網財經2月19日訊 日前,內蒙古霍林河露天煤業股份有限公司(下稱“露天煤業”,002128.SZ)發佈公告稱,收到《內蒙古自治區通遼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裁定書》(下稱“《裁定書》”),《裁定書》宣佈,露天煤業與通遼市人民政府于2019年4月22日達成的《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協議》(下稱“《協議書》”)有效。
公告顯示,露天煤業將按照《裁定書》要求在兩個月內將除生態環境修復費用外的賠償款約0.3億元和生態環境損害鑒定評估費用35萬元一次性匯入通遼市人民政府資金賬戶。
另外,露天煤業已經做出相關生態恢復投資規劃,2018-2020年預計累計投資2.61億元用於復墾綠化。
據此可知,露天煤業累計要支出近3億元彌補此前對當地環境造成的損害。露天煤業認為,執行本《裁定書》預計將對公司當期的生産經營活動産生影響,但不構成重大影響。
2018年6月26日,中央第二環保督察組對國家電投集團內蒙古霍林河露天煤業股份有限公司進行現場檢查。根據檢查情況,于2018年7月7日對外發佈通報,嚴肅指出霍林河露天煤礦破壞草原生態突出,恢復治理工作嚴重滯後,責任部門監管不到位等問題。
2018年7月,通遼市檢察院對霍林河煤礦破壞生態環境行為依法立案調查。2019年4月,露天煤業發佈公告稱,與通遼市人民政府簽訂了《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協議》。
露天煤業成立於2001年12月,主營煤炭産品的生産、加工和銷售等業務,實際控制人為國家電力投資集團公司(下稱“國家電投”)。
天眼查資料顯示,中電投蒙東能源集團有限責任公司(下稱“蒙東能源”)持有露天煤業59.22%股份,為露天煤業的控股股東,而國家電投持有蒙東能源65%的股份。蒙東能源原為中國電力投資集團旗下子公司。2015年5月,經國務院批准,中國電力投資集團與國家核電重組成立國家電投。至此,露天煤業也跟著蒙東能源歸到了國家電投麾下。
作為中國五大露天煤礦之一,露天煤業旗下的霍林河露天煤礦,擁有南露天礦、北露天礦兩個礦場,産能分別為1800萬噸/年與1000萬噸/年。
(責任編輯:趙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