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網財經1月9日訊(記者 梁冀)近日來,證監會原創業板發審委委員孫小波受賄案持續發酵。判決書顯示,孫小波在擔任發審委委員期間,利用職務便利或利用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擬創業板IPO企業提供幫助、謀取利益,多次非法收受相關企業和保薦機構人員送的錢物共計折合人民幣約778.14萬元。其中,富瑞特裝等多家企業涉及行賄。
2011年4月,擬上市企業張家港富瑞特種裝備股份有限公司為IPO申請能通過發審委會議審核,其保薦機構民族證券陳某于公司上會前一天在北京民族飯店送給孫小波人民幣20萬元,請托其在評審過程中予以關照。2011年6月8日,富瑞特裝登陸創業板。
孫小波辯護人曾在庭上提出異議,認為在受賄事實中雖有證人證言能夠證明陳某與孫小波一起吃飯並將一手袋交給後者,但證人並未看到手袋內物品;該事實沒有陳某的證言,不能形成完整的證據鏈,因此無法證實孫小波已收到20萬元。
但判決書顯示,經法庭組織質證,孫小波對收受的錢財予以承認,同時與行賄人證言相吻合,因此法院對辯護意見不予採納。
值得注意的是,富瑞特裝自上市以來業績波動劇烈。2011至2018年,富瑞特裝凈利潤同比增幅分別為54.91%、62.13%、105.46%、-6.78%、-92.49%、-1923.71%、117.09%和-74.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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