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網財經11月12日訊 中國證監會日前披露的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天業股份存在虛增利潤,未披露重大關聯交易、對外擔保、重大債務違約情況及重大訴訟和仲裁等違法問題,被證監會給予警告並處以60萬元罰款,同時,董事長等22名責任人員也被分別給予警告和罰款。
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天業股份主要有五大違法事實:
一、天業股份未在定期報告中披露重大關聯交易。2016年1月至2018年6月,天業股份及其控股子公司通過銀行劃款、開具票據等方式,向天業集團(控股股東)等關聯方提供財務資助,構成關聯交易。未在《2016年半年度報告》《2016年年度報告》《2017年半年度報告》《2017年年度報告》《2018年半年度報告》中披露該情況,導致相關定期報告存在重大遺漏。
二、未及時披露及未在定期報告中披露對外擔保。天業股份未在《2016年半年度報告》《2016年年度報告》《2017年半年度報告》《2017年年度報告》《2018年半年度報告》中披露對外擔保事項,導致相關定期報告存在重大遺漏。
三、未及時披露及未在定期報告中披露未能清償到期重大債務的違約情況。2017年6月至2018年12月,天業股份多次發生未能清償到期重大債務的違約情況,涉及債務金額397842.52萬元。天業股份未在《2017年半年度報告》《2017年年度報告》《2018年半年度報告》中披露該情況,導致相關定期報告存在重大遺漏。
四、未及時披露及未在定期報告中披露重大訴訟和仲裁。自2017年9月起,天業股份涉及多起訴訟、仲裁案件。2017年全年,涉及訴訟3起、仲裁2起,涉案金額累計為41369.24萬元。2018年上半年,涉及訴訟46起、仲裁1起,涉案金額累計為434804.26萬元。2018年全年,涉及訴訟76起,仲裁1起,涉案金額累計為584793.22萬元。天業股份未在《2017年年度報告》《2018年半年度報告》中披露該情況,導致相關定期報告存在重大遺漏。
五、在定期報告中虛增利潤。由於不適當確認投資收益,未及時確認工程成本,少計財務費用等原因,天業股份《2017年年度報告》虛增營業利潤14596.83萬元;《2015年年度報告》虛增營業利潤1094.66萬元;《2016年年度報告》虛增營業利潤34.99萬元;《2017年年度報告》虛增營業利潤5257.17萬元;《2016年年度報告》虛增凈利潤809.36萬元;《2017年年度報告》虛增凈利潤168.34萬元;《2014年年度報告》虛增營業利潤6902.06萬元,《2015年年度報告》虛增營業利潤5731.23萬元,《2016年年度報告》虛增營業利潤6259.24萬元,《2017年年度報告》虛減凈利潤849.44萬元。
行政處罰決定書指出,天業股份披露的《2014年年度報告》《2015年年度報告》存在虛假記載,《2016年半年度報告》《2017年半年度報告》《2018年半年度報告》存在重大遺漏,《2016年年度報告》《2017年年度報告》存在虛假記載和重大遺漏以及未及時披露重大事件的行為,違反了《證券法》有關規定。此外,天業股份部分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在涉案事項中未盡到勤勉盡責義務。
證監會指出,根據當事人違法行為的事實、性質、情節與社會危害程度,依據《證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條第一款、第三款的規定,證監會對山東天業恒基股份有限公司責令改正,給予警告,並處以60萬元罰款;對董事長、實際控制人曾昭秦給予警告,並處以90萬元罰款;其他相關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也受到不同程度的處罰。
(責任編輯:劉小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