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網財經10月24日訊 北京市住建委近日發佈行政處罰決定書,北京江河鋼結構工程有限公司未嚴格按照建築業安全作業規程或者標準進行施工,造成事故隱患,被責令立即整改,並處1000元罰款。
據了解,北京江河鋼結構工程有限公司在其施工的中關村科技園區電子城西區望京研發創新基地B12一期2#研發樓項目中,現場抽查3層正在使用的臨時配電箱,發現該臨時配電箱未設置本箱單線系統圖,不符合《DB11 945-2012 施工現場安全防護、場容衛生及消防保衛標準》第2.10.10條的規定。
天眼查資料顯示,北京江河鋼結構工程有限公司是A股上市公司江河集團的全資子公司。
今年9月,廣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業務數據顯示,廣州江河幕墻系統工程有限公司施工的琶洲A區AH040233地塊項目存在不良行為,具體原因是負責工程管理的註冊建造師或專職安全員經檢查多次不在現場。天眼查顯示,廣州江河幕墻系統工程有限公司是北京江河幕墻系統工程有限公司的全資子公司,而後者隸屬於A股上市公司江河集團。
天眼查還顯示,江河集團曾遭遇多次處罰。以2016年7月北京市順義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的處罰為例,罰款金額1萬元,處罰原因是施工單位未嚴格按照建築業安全作業規程或者標準進行施工,造成事故隱患;而朝陽安監局曾因特種作業人員未按照規定經專門安全培訓取得相應資格上崗作業而對其處罰5000元。
(責任編輯:魏國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