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網財經9月24日訊 浙江紹興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近日發佈行政處罰文件,上海城建市政工程(集團)有限公司因未採取有效防塵降塵措施被處2.5萬元罰款。
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上海城建市政工程(集團)有限公司在進行越東路及南延段(杭甬高速-紹諸高速平水口)智慧快速路工程(杭甬高速至二環南路以北)施工中,經現場檢查發現未採取覆蓋、分段作業、擇時施工、灑水抑塵、沖洗地面和車輛等有效防塵降塵措施。
紹興市住建局認為,上述行為違反了《大氣污染防治法》第六十九條第三款的有關規定,決定對上海城建市政工程(集團)有限公司處以2.5萬元罰款。
天眼查顯示,上海城建市政工程(集團)有限公司是隧道股份(600820.SH)的全資子公司。官網資料顯示,上海城建市政工程(集團)有限公司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特級、市政行業設計甲級等多項資質,在施工領域已形成地下工程、建築工程和市政環保工程三大核心板塊。
上海城建市政工程(集團)有限公司今年已遭遇多次行政處罰。今年6月,上海城建市政工程(集團)有限公司因未如實記錄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情況被浦東新區應急管理局罰款5千元,此後又因違反建設工程安全管理規定被徐匯區建委會罰款1.5萬元。據不完全統計;5月,因違反建設工程管理規定被上海市住建委罰款3萬元。
資料顯示,上海城建市政工程(集團)有限公司施工的越東路及南延段智慧快速路工程全長10.2千米,簽約合同價約24億元,工程于去年12月9日正式開工。
(責任編輯:魏國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