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網財經9月12日訊 因擔任黃河旋風重大資産重組財務顧問時出現違規,上交所對新時代證券4名項目主辦人予以通報批評的紀律處分決定。
上交所表示,上述4人在旅行勤勉盡責、持續督導義務等方面存在違規行為,具體是未能對標的資産的業績預測和承諾審慎出具專業意見;未能督導重組標的準確披露承諾期業績,未能及時發現並提醒公司作出會計差錯更正;未能協助公司對收購標的實施有效整合;未能有效督促交易對方履行業績補償及回購義務。
上交所稱,上述行為違反了《上市公司重大資産重組管理辦法》第六條,《上市公司並購重組財務顧問業務管理辦法》第三條、第十九條、第 二十一條、第三十一條,《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第 1.4 條、第 2.24 條及《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續督導工作指引》第三條、第十二條、第三十一條、 第三十三條等有關規定。根據《股票上市規則》第 17.5 條和《上海證券交易所紀律處分和監管措施實施辦法》等相關規定,決定對河南黃河旋風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資産重組財務顧問項目主辦人過震、董文婕、陳大偉和徐永軍等予以通報批評。 上述紀律處分將通報中國證監會,並記入上市公司誠信檔案。
(責任編輯:梁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