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4日,在第十一屆陸家嘴論壇上,國家金融與發展實驗室理事長李揚表示,金融監管要有一個專業、協調的監管系統,要制定一系列的監管規則,還有一個很重要的方面是要建立有效的市場,能夠讓這些規則有效地、不損失地傳遞出去。目前中國的監管規則正在逐步完善,但在建立有效市場方面還存在不足之處。
另外,金融機構本身的治理體系完善與否,對監管效率的高低有決定性的影響。現在中國的金融機構還需要進一步市場化,要對監管當局的措施能夠有比較好的反應。
李揚提出,穩定的制度、市場化的制度、有法律保障的制度是第一重要的。監管規則方面的問題相對來説是好解決的,把監管職能用適當的法規確定下來,這是中國可以進一步改善的。外資機構在中國所謂的困惑,不只是監管本身,還有整體的運作環境。 例如上海金融中心有一些政策是“先行”,國外投資者不是特別能理解什麼叫先行,為什麼在這個地方能做別的地方不能做,而且這個“先行”也是經常變化的,不好理解。所以,下一步中國在制度穩定方面還有很多的工作要做。
(責任編輯:趙金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