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發佈品質發展綱要2016年行動計劃
- 發佈時間:2016-04-19 17:27:44 來源:中國網財經 責任編輯:王斌
中國網財經4月19日訊 近日,國務院辦公廳印發貫徹實施《品質發展綱要2016年行動計劃》。《計劃》明確了2016年工作重點,要求增強品質和品牌提升的動力,優化品質和品牌提升的環境,培育品質和品牌競爭新優勢,夯實品質和品牌提升的基礎,實施品質和品牌提升工程。
《計劃》強調,加強品質整治淘汰落後産能和化解過剩産能。在煤炭、鋼鐵、電解鋁、石油化工等高能耗、高污染行業嚴格執行生産許可及其他行業準入制度,按標準淘汰落後産能和化解過剩産能。
《計劃》提出,實施品質和品牌重點工程。把品質提升、培育品牌作為重要內容,啟動知名品牌創建示範、品牌價值評價,實施製造業創新中心建設工程、智慧製造工程、工業強基工程、綠色製造工程和高端裝備創新工程。另外,實施品質和品牌標桿對比提升工程。
【全文】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貫徹實施
品質發展綱要2016年行動計劃的通知
國辦發〔2016〕18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貫徹實施品質發展綱要2016年行動計劃》已經國務院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國務院辦公廳
2016年4月4日
(此件公開發佈)
貫徹實施品質發展綱要2016年行動計劃
為貫徹落實《品質發展綱要(2011—2020年)》和實施《中國製造2025》,明確2016年工作重點,以提高發展品質和效益為中心,開展品質品牌提升行動,加強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推動建設品質強國,制定本行動計劃。
一、增強品質和品牌提升的動力
(一)深入開展品質提升行動。以空氣凈化器、電飯煲、智慧馬桶蓋、智慧手機、玩具、兒童及嬰幼兒服裝、廚具、傢具等消費者普遍關注的消費品為重點,開展改善消費品供給專項行動,組織實施消費品品質提升工程,增品種、提品質、創品牌。突出抓好輸非商品、輸中東商品、跨境電商産品品質提升。實施出口食品競爭力提升工程。在重點領域開展服務業品質提升專項行動。依託“重大新藥創制”專項,推進新藥研發品質與品牌提升。開展提升醫療品質專項工作。開展售後服務品質對比提升活動,發佈京津冀地區城市公共服務品質監測報告。結合物流業“降本增效”專項行動,全面提升物流服務水準。推動銀行業金融機構強化服務品質,加大對金融消費者的保護力度。開展車用汽柴油産品品質提升行動。開展含揮發性有機物塗料品質標準提升行動。(發展改革委、科技部、工業和資訊化部、環境保護部、衛生計生委、質檢總局、食品藥品監管總局、銀監會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大力提高勞動者職業技能和品質素養。實施國家高技能人才振興計劃。促進培養高級技能人才。實施企業管理人才素質提升工程,為中小企業培養專門人才。組織開展農民工職業技能提升計劃“春潮行動”。鼓勵引導企業開展崗位練兵、技術比武活動。開展品質素養提升行動,塑造精益求精、追求品質的工匠精神。推進旅遊人才隊伍建設,提高旅遊從業人員服務品質。(教育部、工業和資訊化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質檢總局、旅遊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積極推動品質技術創新。圍繞汽車、高檔數控機床、軌道交通裝備、大型成套技術裝備等重點領域,開展品質攻關,攻克一批影響品質提升的關鍵共性品質技術。建立工業技術改造重點項目庫,加大對製造業企業品質技術改造的支援、引導力度。在重點工業領域,推廣可靠性設計、試驗與驗證以及可製造性設計等先進品質工程技術。廣泛開展品質改進、品質攻關等多種形式的群眾性創新活動,推動品質技術萬眾創新。(發展改革委、科技部、工業和資訊化部、財政部、國資委、質檢總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鼓勵採用先進的管理制度和先進標準。支援開展品質現場診斷、品質標桿經驗交流、品質管理小組、品質信得過班組等活動,提升企業品質管理水準。在各類組織中,推廣應用中國品質獎獲獎者的品質管理方法和模式。推行企業産品和服務標準自我聲明公開和監督制度,建立標準資訊公共服務平臺,出臺實施指南。推動團體標準試點工作,激發社會團體組織和企業參與先進標準制定的積極性。制定海洋觀測裝備、海洋能發電裝置品質管理辦法及管理程式。(發展改革委、工業和資訊化部、質檢總局、海洋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大力推動品牌建設。制定品質品牌“十三五”規劃。完善品牌國家標準體系,指導企業加強品牌建設。主導制定品牌評價的國際標準,推動中國品牌走出去。繼續做好工業企業品牌培育、産業集群品牌培育試點示範工作。做大做強中國環境標誌。支援發展無公害農産品、綠色食品、有機農産品。打造一批安全優質農産品品牌和食品品牌。打造一批檢驗檢測認證知名品牌。推進農業、製造業、服務業企業品牌培育能力建設。實施出口食品競爭力提升工程。對品牌建設工作取得突出成績的中央企業授予“品牌建設特別獎”。組織開展中央企業品牌建設工作專題研討交流。推進商標品牌戰略實施,提高商標公共服務水準。(發展改革委、工業和資訊化部、環境保護部、農業部、國資委、工商總局、質檢總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優化品質和品牌提升的環境
(六)加強品質整治淘汰落後産能和化解過剩産能。在煤炭、鋼鐵、電解鋁、石油化工等高能耗、高污染行業嚴格執行生産許可及其他行業準入制度,按標準淘汰落後産能和化解過剩産能。依法嚴厲打擊品質違法和侵權盜版行為,推進智慧財産權執法維權“護航”專項行動、“質檢利劍”行動、“2016紅盾網劍專項行動”、農資打假“綠劍護農”行動、“紅盾護農”行動、“紅盾品質維權”行動、中國製造海外形象維護“清風”行動。實施百項能效標準推進工程,推進工業産品綠色設計。堅持農産品品質安全專項整治與日常執法監管相結合,加強農産品品質安全執法及成品油市場監管,嚴打重罰非法添加、制假售假、私屠濫宰等違法犯罪行為。開展醫療器械專項整治活動。深化食品藥品重點領域專項整治,嚴打行業潛規則。開展涉假重點區域和農村地區食品安全專項整治。強化國際警務交流合作,嚴厲打擊跨國、跨境制假售假犯罪。推廣高效鍋爐,實施鍋爐節能環保改造,整治落後燃煤小鍋爐。推進政府綠色採購和綠色印刷。(發展改革委、工業和資訊化部、公安部、環境保護部、農業部、商務部、工商總局、質檢總局、食品藥品監管總局、智慧財産權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七)加強重點領域品質安全監管。突出對重點行業、領域中央企業的品質安全監督,堅決防範和遏制品質安全事故。建立商品品質懲罰性賠償制度。加快推進重要産品追溯體系建設,強化全過程品質安全管理與風險控制。推進學校食堂及飲用水設施建設,加大學校食品安全督查力度。嚴查日用品領域産品品質違法行為。深入開展工程品質治理兩年行動。在重點領域宣傳推行設備監理制度。組織開展節水産品及農村飲用水安全産品抽查。組織開展公路水運工程建設重點項目品質安全綜合督查和隧道工程安全專項督查。開展交通運輸重點産品品質監督抽查。加強對重點食品、重點區域、重點問題和大型食品企業的監管,切實抓好食品安全日常監管、專項整治和綜合治理工作,深入排查安全隱患,全面規範生産經營行為,全力保障人民群眾“舌尖上的安全”。督促風景名勝區管理機構加強遊覽安全管理,防範事故發生。組織開展林産品品質監測工作。開展庫存糧食品質安全監測工作。開展口岸傳染病風險評估,提升口岸公共衛生風險管理水準。繼續加強禽流感傳染病防控工作。開展進口食品“清源”行動。開展電梯安全攻堅,進一步提升電梯安全水準。(工業和資訊化部、住房城鄉建設部、交通運輸部、水利部、商務部、國資委、工商總局、質檢總局、食品藥品監管總局、林業局、旅遊局、糧食局、鐵路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八)加快品質誠信體系建設。建設完善全國信用資訊共用平臺,加快歸集、整合包括産品品質、智慧財産權、水利工程、公路水運、涉旅企業、進出口食品境外生産企業等在內的信用資訊,實施資訊信用共用交換。優化“信用中國”網站,推動信用資訊“一站式”查詢。開展國家産品品質信用資訊數據採集工作,實施省級品質信用檔案數據庫建設試點。建設智慧財産權系統社會信用體系。建立水利品質管理資訊系統,開展2016年度水利建設市場主體信用評價,開展“東北四省區節水增糧行動計劃”項目品質調查評價。建成並運作“農安信用”頻道,推進主要農資産品追溯體系建設,開展種子、水産行業信用評價。開展全國公路水運建設市場主體信用評價,治理工程設計變更違規行為和圍標串標問題。推進“商務誠信建設重點推進行動計劃”。建立涉旅企業不誠信行為記錄機制,公佈旅遊經營服務不良資訊記錄。建設進口食品境外生産企業品質信用體系試點,完善追溯資訊共用。出臺《電子商務企業信用資訊共用規範》,編寫《中國電子商務信用報告》。(發展改革委、工業和資訊化部、交通運輸部、水利部、農業部、商務部、人民銀行、質檢總局、智慧財産權局、旅遊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九)加快構建品質和品牌社會共治機制。組織開展2016年全國“品質月”活動,推動全社會著力提升品質、培育品牌。強化智慧財産權維權援助舉報投訴資訊平臺建設,完善維權援助舉報投訴案件網上受理、案件移送、資訊反饋等制度。對農村市場、學校食堂和食品安全開展聯合督查。在與社會公眾安全密切相關的領域,探索産品品質安全強制責任保險試點。構建電梯安全社會治理機制,加強重點行業領域電梯安全工作。結合“一帶一路”戰略,推動行業協會、企業開展中國品牌海外宣傳推廣活動。(發展改革委、教育部、工業和資訊化部、住房城鄉建設部、水利部、商務部、工商總局、質檢總局、食品藥品監管總局、智慧財産權局、旅遊局、保監會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加強品質工作考核。深入開展省級人民政府品質工作考核,完善考核指標體系,進一步強調品質、品牌考核內容,科學制定考核方案,推動用好考核結果,抓好整改落實。指導地方政府將品質工作納入市縣績效考核範圍。開展消費者保護考核評價工作,督促銀行業金融機構切實履行主體責任。組織做好2015-2016年度水利建設品質工作考核。(全國品質工作部際聯席會議成員單位、銀監會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一)發揮新聞媒體的宣傳監督作用。宣傳一批重視品質、産品可靠的典型企業和優秀品牌,增進公眾對中國品質的信心。結合品質整治專項行動,組織新聞媒體曝光重大品質違法行為和品質安全問題,發揮負面典型警示教育作用。加強網路銷售産品、金融消費品、電子資訊産品等品質安全監管報道。組織開展“金融知識進萬家”銀行業金融知識宣傳服務月活動。開展國門生物安全宣傳活動。(中央宣傳部、工業和資訊化部、工商總局、質檢總局、新聞出版廣電總局、銀監會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培育品質和品牌競爭新優勢
(十二)推動外貿優進優出。推進國際貿易“單一窗口”建設,實現“資訊互換、監管互認、執法互助”,降低企業進出口成本,加快通關速度。創新服務外包檢驗監管模式,對承接國際服務外包業務所需的進出口工業産品提供通關便利。加快培育新型貿易方式,做好對跨境電商出口貿易的扶持。實施“一帶一路”沿線國家自貿區戰略,推進區域全面經濟夥伴關係(RCEP)談判工作。推進自主品牌出口增長計劃。(發展改革委、商務部、海關總署、質檢總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三)促進電子商務産業提質升級。指導電子商務生産企業改進生産工藝,提高標準執行力。完善電子商務産品品質資訊公共服務平臺,實現資訊融合共用。推動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強網際網路領域侵權假冒行為治理的意見》(國辦發〔2015〕77號)。加強對跨境網路交易中郵遞、快件渠道的監管,嚴厲打擊利用電子商務平臺以及跨境電子商務中郵遞、快遞渠道實施的走私違法活動和通過“螞蟻搬家”等方式進出口侵權假冒商品的違法行為。制定《電子商務産品品質監督管理辦法》,完善“風險監測、網上抽查、源頭追溯、屬地查處、信用管理”機制。發揮電商産品執法打假維權協作網作用,嚴查電商産品品質違法案件。在電商平臺試點推廣網際網路“過濾”技術,構建網路銷售産品品質的“防火牆”。打擊售假、虛假宣傳和侵權盜版的網站。(工業和資訊化部、商務部、海關總署、質檢總局、智慧財産權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夯實品質和品牌提升的基礎
(十四)完善法律法規體系。開展品質促進法等立法研究。推動開展標準化法、計量法、農産品品質安全法、藥品管理法、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化粧品監督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的修訂工作。推動《糧食品質安全監管辦法》出臺。修訂完善學校食堂與學生集體用餐衛生管理規定。指導地方積極開展品質促進立法工作。編制《強制性國家標準管理辦法》。制定《醫療品質管理辦法》,編寫2016年國家醫療品質管理安全報告。(教育部、農業部、衛生計生委、質檢總局、食品藥品監管總局、糧食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五)充分發揮品質技術基礎的支撐作用。出臺《關於加強裝備製造業標準國際化工作的指導意見》。提出中國裝備標準走出去名錄,開展優勢裝備製造業技術標準的翻譯、發佈、推廣以及國際對標工作。推動工程品質管理標準化工作,開展海洋國際標準研究和計量品質控制工作,啟動實施農藥殘留標準制修訂計劃,完善鐵道行業技術標準體系,優化交通運輸標準體系,開展旅遊標準化試點示範工作。加強國家計量科技創新基地和共用服務平臺建設。制定和實施《誠信計量體系建設行動計劃(2016—2020年)》。推進與“一帶一路”沿線國家的國際計量互認,推動計量標準、裝備、服務走出去。與“一帶一路”沿線國家開展清真認證、有機認證和註冊等領域國際合作。實施自貿區認證認可檢驗檢測制度改革試點。開展中國環境標誌産品、環保産品和“綠色之星”認證。(科技部、工業和資訊化部、環境保護部、住房城鄉建設部、交通運輸部、水利部、農業部、商務部、工商總局、質檢總局、旅遊局、海洋局、鐵路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六)加強品質和品牌教育及文化建設。圍繞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開展企業誠信宣傳教育,推動各類經營者提升品質誠信和品牌保護意識。推進品質和品牌相關學科建設,支援高校自主設置品質品牌相關二級學科和交叉學科,加快與品質品牌相關的人才培養。舉辦2016年全國職業院校技能大賽。開展消費品品質安全“進社區、進學校、進鄉鎮”消費者教育活動,增強全社會消費品品質安全意識。(中央宣傳部、教育部、工業和資訊化部、質檢總局、新聞出版廣電總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實施品質和品牌提升工程
(十七)實施品質和品牌重點工程。把品質提升、培育品牌作為重要內容,啟動知名品牌創建示範、品牌價值評價,實施製造業創新中心建設工程、智慧製造工程、工業強基工程、綠色製造工程和高端裝備創新工程。(發展改革委、教育部、科技部、工業和資訊化部、工商總局、質檢總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八)實施品質和品牌標桿對比提升工程。深入開展全國創建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示範城市、品質強市示範城市、國家農産品品質安全縣、品質安全示範區創建活動。推進林業標準化示範企業、示範基地建設。開展企業品牌培育、産業集群區域品牌建設試點示範等活動,提升企業品牌培育能力和産業集群區域品牌建設水準。開展全國旅遊服務品質標桿單位遴選活動。(發展改革委、工業和資訊化部、農業部、質檢總局、林業局、旅遊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要加強對品質、品牌工作的組織領導和統籌協調,結合本地實際,參照以上工作安排和部門分工,制定本地區的具體工作方案,細化任務,明確時限和要求,逐級落實責任,確保完成各項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