滬深交易所修改融券細則:賣出還券"T+0"改"T+1"
- 發佈時間:2015-08-04 07:01:19 來源:中國網財經 責任編輯:劉小菲
中國網財經8月4日訊 滬深交易所于3日晚間雙雙發佈公告修改融資融券實施細則,明確規定投資者在融券賣出後,需從次一交易日起方可償還相關融券負債。
3日晚間,上交所發佈關於修改《上海證券交易所融資融券交易實施細則(2015年修訂)》第十五條的通知。第十五條改為“客戶融券賣出後,自次一交易日起可通過買券還券或直接還券的方式向會員償還融入證券。”
同時,深交所也發佈關於修改《深圳證券交易所融資融券交易實施細則(2015年修訂)》第2.13條的通知。第2.13條修改為:投資者融券賣出後,自次一交易日起可以通過直接還券或買券還券的方式向會員償還融入證券。
上述通知均自發佈之日起實施。
有分析認為,兩市交易所修改細則的出發點或在於避免高頻交易T+0或者提高交易成本。
另有分析人士表示,目前融券交易額相對較小,且集中在300ETF、50ETF等ETF品種。投資者可以通過融券賣出ETF,買入成份股轉換ETF還券等方法進行日內跨品種套利。交易所此次規則修改可能旨在限制ETF套利,減少相關成份股日內價格波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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