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出臺新“融十條” 增加存貸比指標彈性
- 發佈時間:2014-11-21 08:39:00 來源:長沙晚報 責任編輯:孫業文
一直以來,存貸比是銀行考核的硬指標,市民無形中也受此“紅線”的影響,比如歲末年初,銀行發力攬儲;貸款額度有限,房貸放不下來。11月19日,國務院出臺新“融十條”,進一步採取有力措施、緩解企業融資成本高問題,其第一條就提到“增加存貸比指標彈性”。
數據 多家銀行逼近存貸比監管上限
近日,“銀行存款去哪了”再次引人發問。數據顯示,截至9月末,16家上市銀行的銀行存款總額為75.62萬億元,較今年中報的77.13萬億元,減少了1.51萬億元,降幅達1.97%。存款總額下降在近年來還是首次出現。
銀行存款流失,直接影響存貸比考核指標。部分上市銀行三季報顯示,截至2014年9月30日,建行、中行、交行、浦發存貸比分別為72.02%、71.65%、73.92%、73.81%,均已逼近75%的監管上限。
後果 存款失血導致銀行貸款萎縮
銀行存貸比逼近監管紅線,引發業內擔憂存款流失將限制銀行信貸投放能力。有業內人士直言,存款大規模流失嚴重侵蝕了中國銀行業的放貸能力。根據央行發佈的最新報告,10月新增人民幣貸款大幅萎縮,環比大降36%。
因此,國務院出臺的新“融十條”中,增加存貸比彈性有一個巨大的背景,就是銀行存款失血,導致銀行貸款萎縮。11月19日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進一步採取有力措施、緩解企業融資成本高問題。其中,第一條就提到“增加存貸比指標彈性,改進合意貸款管理,完善小微企業不良貸款核銷稅前列支等政策,增強金融機構擴大小微、三農等貸款的能力”。
呼籲 長期來看應取消存貸比考核
隨著商業銀行資産負債及經營模式的變化,存貸比已經漸漸在失去真實反映銀行流動性風險等作用,“取消存貸比”的呼聲漸起。
今年1月,全國人大財經委副主任委員吳曉靈發文指出,存貸比指標監管扭曲了商業銀行經營行為,不利於流動性管理和金融穩定,應儘快啟動《商業銀行法》的修訂工作,取消存貸比指標限制。
9月,銀監會等三部委聯合發文叫停銀行衝時點式攬儲,並設立存款偏離度不得超過3%等指標。當時,交通銀行首席經濟學家連平也在微網志上表示:在存貸比考核機制下,信貸投放就需要相應的存款增長,短期內應進一步擴大存款統計範圍、將存貸比考核機制的分母做大,長期來看應取消存貸比監管。
影響 信貸投放空間或將放開
因為存貸比監管紅線的約束,銀行的貸款投放能力受制于存款規模,于實體經濟而言,更是雪上加霜。因此,國務院常務會議提出要對存貸比彈性考核。
有業內人士透露,由於存貸比考核是商業銀行法的規定,要修正很不容易,而且監管部門也擔心銀行信貸過度擴張,不會輕易取消存貸比考核,一般會適時優化分子分母。今年6月30日,銀監會宣佈調整商業銀行存貸比計算口徑,分子扣除六項、分母增加兩項,即縮小分子、擴大分母。海通證券則發佈報告認為,增加存貸比指標彈性將導致存貸比明顯下降,信貸投放空間或將打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