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份民營銀行發起人協議出爐 明確個人存款保險
- 發佈時間:2014-11-14 15:30:01 來源:新華網 責任編輯:孫業文
新華網上海11月14日電(記者姚玉潔)首份民營銀行發起人協議日前曝光。上海首家民營銀行華瑞銀行主發起人之一,美邦服飾13日晚間發佈公告稱,華瑞銀行已初步擬定發起人協議,持有5%以上股份的發起人簽署《主發起人風險自擔機制的相關承諾》,提前訂立風險處置與恢復計劃。《承諾》還明確,對50萬元以下個人存款進行保險。
公告稱,華瑞銀行註冊資本為35億元,均瑤集團出資10.5億元,持股30%,美邦服飾出資5.25億元,持股15%,其他一般發起人出資19.25億元,持股55%。
華瑞銀行發起人協議相關條款明確表示,均瑤集團等持有5%以上股份並簽署《主發起人風險自擔機制的相關承諾》的發起人,必須支援華瑞銀行資本管理工作,承擔持續注資義務,確保華瑞銀行資本充足率水準達到監管要求。
此前,銀監會已批復籌建首批5家民營銀行,包括阿里巴巴牽頭的浙江網商銀行,騰訊發起的前海微眾銀行等。按照銀監會要求,民營銀行需要提前訂立風險處置與恢復計劃,即“生前遺囑”,明確經營失敗後的風險化解、債務清算和機構處置等安排。
值得關注的是,主發起人承諾:“在國家頒布存款保險制度和金融機構破産法規之前,以自有資金,在出資額一倍範圍內,對五十萬元以下個人儲蓄存款承擔因華瑞銀行經營失敗而導致的剩餘風險賠付責任,並以書面形式約定具體操作程式。在國家頒布存款保險制度和金融機構破産法規之後,將按照屆時有效的法律法規要求承擔相應的保證責任。”
所謂存款保險制度,是指由符合條件的各類存款性金融機構集中起來建立一個保險機構,各存款機構作為投保人按一定存款比例向其繳納保險費,建立存款保險準備金,當成員機構發生經營危機或面臨破産倒閉時,存款保險機構向其提供財務救助或直接向存款人支付部分或全部存款,從而保護存款人利益,維護金融秩序穩定。
這意味著,在存款保險制度出臺前,一旦發生風險,華瑞銀行主發起人將以出資額為上限,對50萬元以下個人存款進行賠付。
《承諾》還提出,“開業三年內如果華瑞銀行監管指標不達標,則主發起人不分紅。華瑞銀行進入持續發展期後實行審慎的分紅政策,控制分紅比例和現金分紅。”發起人還必須長期持有華瑞銀行股份,設定五年的最短入股鎖定期。
協議還強調,主發起人在流動性救助、不良資産處置、資産重組、小額儲蓄存款兌付等方面提供支援,配合華瑞銀行制定和實施恢復與處置計劃(RRPs),配合監管部門開展風險處置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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