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囧》侵權被判賠500萬 光線傳媒繼續上訴
- 發佈時間:2014-09-24 10:48:00 來源:中國經濟網 責任編輯:姚慧婷
中國經濟網文化産業頻道記者獲悉,9月23日晚間,光線傳媒發佈公告,公佈《人再囧途之泰囧》侵權案的最新進展。公告稱,9月22日,公司收到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民事判決書,要求光線傳媒賠償武漢華旗經濟損失500萬元。光線傳媒認為,“此判決在多方面存在極不合理狀況,故此將堅決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上訴,此非終審判決”。
光線傳媒9月23日晚間發佈的訴訟進展公告
《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2013)高民初字第1236號民事判決書》主要判決如下:
1、被告立即停止涉案不正當競爭行為;2、被告于判決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內在《法制日報》刊登聲明,消除影響;2、被告共同賠償武漢華旗影視製作有限公司經濟損失伍佰萬元;3、駁回武漢華旗影視製作有限公司其他訴訟請求。
公告稱,因案件尚未終審判決,本次公告所述的訴訟對光線傳媒本期利潤或期後利潤的影響尚無法準確預計,但預計影響較小。
據中國經濟網文化産業頻道記者了解,2013年3月,《人在囧途》製片方武漢華旗狀告《人再囧途之泰囧》侵犯了其《人在囧途》的智慧財産權,武漢華旗在訴狀中要求認定《人再囧途之泰囧》四大出品方的不正當競爭行為構成侵權,同時賠償武漢華旗經濟損失1億元。對此,光線傳媒2013年3月7日晚間發佈公告稱,已收到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送達的民事起訴狀等資料,公司已制定相關計劃準備積極應訴。
武漢華旗起訴對象包括《人再囧途之泰囧》四大出品方——光線傳媒、光線影業有限公司、影藝通影視文化傳媒有限公司、真樂道文化傳播有限公司。武漢華旗認為,《人再囧途之泰囧》“故意進行引人誤解的虛假宣傳,暗示、明示兩部片子是有關係的”、“直接、大量地擅自使用《人在囧途》特有的名稱”、“無論從電影名稱、構思、情節、故事、主題還是臺詞等N處,兩部電影實質相同或相似”,而該公司擁有《人在囧途》一切智力成果的智慧財産權,由此認為《人再囧途之泰囧》對其構成侵權。
《泰囧》票房高達12.6億,是華語電影票房冠軍,至今沒有其他影片超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