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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思聰否認鉅資為兔女郎拉票 告網站侵權索賠20萬

  • 發佈時間:2014-09-14 06:53:00  來源:北京青年報  作者:李鐵柱  責任編輯:姚慧婷

  因網爆萬達集團董事長王健林之子王思聰擲千萬為兔女郎總選舉投票,近日,王思聰以侵犯名譽權為由,將廣州網易電腦系統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網易公司”)、北京搜狐網際網路資訊服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搜狐公司”)分別訴至法院,要求判令二被告停止侵害,刪除侵權網頁,賠禮道歉並分別賠償精神損害撫慰金20萬元。

  王思聰在起訴書中表示,7月21日,“網易娛樂”、“搜狐娛樂”分別以《富二代王思聰擲千萬投票》、《富二代王思聰擲千萬投票 網友:SNH48完爆AKB48》為題,報道稱其斥資千萬為兔女郎投票。報道中稱,“有知情網友爆料,王思聰對兔女郎SNH48組合關愛有加,不但主動與萌妹紙合影,還自掏千萬人民幣給其總選舉投票……”上述報道同時附有一張照片,內容為一張中國銀行支票,照片顯示支票收款人為上海星四芭文化傳播有限公司,支票用途為“SNH48總決選投票支出”。報道同時稱該公司係兔女郎組合所在經紀公司。王思聰稱,上述報道內容完全係捕風捉影,圖片中的支票與其沒有任何關係。而上述散佈、捏造虛假事實的行為,已經嚴重損害了其合法權益,故訴至法院,要求判令網易公司、搜狐公司停止侵害,刪除侵權網頁,在全國性報刊上賠禮道歉,並分別賠償精神損害撫慰金20萬元。據悉,朝陽法院已正式受理這兩起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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