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政放權存放小不放大等問題 與公眾感受存反差
- 發佈時間:2014-08-31 07:20:42 來源:新華網 責任編輯:姚慧婷
轉變職能、簡政放權,被作為本屆政府開門第一件大事。從一批批行政審批事項取消下放到公佈“權力清單”,一劑劑政府自我改革的“苦口良藥”正推動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穩步推進。
然而,專家指出,簡政放權成效顯現的同時,一些環節存在的問題影響了改革的“療效”。
取消下放數量為何與公眾感受有反差?
新一屆國務院組成以來,把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作為重要抓手和突破口,提出本屆政府任期內要把原有審批事項削減三分之一以上。一年多來,國務院先後取消和下放7批共632項行政審批等事項,成績之大有目共睹。但30日舉行的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次會議關於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加快政府職能轉變工作情況專題詢問會上,有委員提出,審批項目數量的大幅減少和市場主體“鬆綁”的感受之間還有一定差距。
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呂薇提出,下放的審批權比較多,但是真正取消的權力比較少,在放權當中存在放小不放大、放責不放權、放虛不放實的問題。
國務院審改辦負責人何建中表示,從目前情況看,確實還有一些“真金白銀”的事項政府部門還在審批,社會各個方面還覺得不夠解渴,所以必須進一步採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做到“減量、提質、增效”。
對此,中國人民大學公共管理學院院長董克用認為,當前,行政審批制度改革還在逐步深入,舉措與成效的顯現還有一個過程,難免在公眾感受上産生“遲滯效應”。
他表示,當前在改革中進行調整的項目都是政府、企業、專家、公眾等各方已經形成共識,認為的確需要取消或下放的項目,而保留的項目中很多還沒有達成共識。
“一方面,有些審批的確需要保留,不能‘一放就亂’。”董克用説,另一方面,有的審批事項背後的確是一些部門和地方出於利益而不願放權。
中國中小企業協會會長李子彬説,有些項目名義上取消了,但把審批改為前置性備案,不完成備案就不能做,還是變相審批。
“放”和“管”怎樣銜接到位?
對於“放”“管”之間的關係,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韓曉武認為,不能只談“放”,而要“放而不亂”。
“在減少審批的同時,要加強監管。減少事前審批,並不意味著削弱事中、事後的監督,更不意味著行政機關法定職責的棄守。必須明確‘放’與‘管’的各自領域和邊界,才能避免一放就亂的情況出現。”韓曉武説。
簡政放權實際上是在考驗政府如何在市場配置資源的條件下更好發揮作用,做到放管結合,提高政府管理的科學化、法治化水準。而目前,一些行政審批項目取消後,加強和改進事中事後監管的措施跟進較慢。
“簡政放權不是政府什麼都不管,企業和個人可以為所欲為,這樣帶來的只能是市場和社會秩序的混亂。”董克用説。
他認為,要給市場騰出更大的空間,還要做好事中事後的監管,這就需要“開門搞改革”,建立一個讓政府、企業、專家、公眾等所有利益相關方能夠展開公開、公正討論的機制,共同確定改革目標,各方合力來“啃”簡政放權的硬骨頭。
此外,對於取消下放的審批事項應當做到,取消了,得管得住;下放了,要接得穩。當前取消和下放行政審批事項力度較大,短時間內下放了大量行政審批事項,但有些地方的制度建設和履職能力還跟不上。
有專家表示,提升承接下放審批許可權地方政府的工作能力,是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持續推進的重要一環。
行業協會應該起什麼作用?
馮長根委員在專題詢問時提出,目前一部分社會組織在承接政府給予職能方面的能力非常薄弱。
如何提升社會組織這方面的能力,國務院關於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加快政府職能轉變工作情況的報告中明確提出,下一步的工作當中將加快培育規範社會組織。
改革中,一些行政審批事項被取消,交由行業協會商會實行自律管理,這被普遍認為是將有關審批職能轉移給行業協會商會行使。
對此,一些行業協會商會和部分企業表示贊成,認為行業協會商會更貼近企業、貼近實際,能夠在政府監管下承接好相關職能,符合政府向社會放權的要求。
不過,一些部門和一些企業也認為,目前多數行業協會商會改革不到位,行政化、壟斷化色彩嚴重,甚至被稱為是“戴著市場帽子、拿著政府鞭子、坐著行業轎子、收著企業票子、給退休官員留著位子”的“二政府”,而其在人員素質、行為規範、經費保障和社會公信力等方面,又不如政府部門。
對此,董克用説,改革的方向是將更多的水準認定、資質評估等事項交給協會,但目前讓協會承擔這樣的職能的確還顯得較弱。
“在國際上,一個行業協會是自發的自律組織,而我們的行業協會過去更多是作為一個行業的附屬,行政色彩濃厚。”董克用説,下一步需要推動行業協會改革,使其回歸應有的運轉方式、機制和組織結構,主要是減少過於濃厚的行政色彩,這個任務非常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