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級架構"國資管理改革不能搞"一刀切"
- 發佈時間:2014-08-15 07:10:00 來源:中國經濟網 責任編輯:姚慧婷
專家稱,淡馬錫模式不一定適合所有國有企業,因為不同地域的國資企業發展情況各不相同
“地方經濟發展情況與結構不盡相同,地方國有企業市場化程度也不一樣,因此,實施‘三級架構’不一定能普及。”8月14日,財政部財政科學研究所國有經濟研究室副主任陳少強在接受《證券日報》採訪時表示。
繼去年年底上海發佈《關於進一步深化上海國資改革促進企業發展的意見》以來,截至目前,已有上海、甘肅、山東、江蘇、雲南、湖南、貴州、重慶、天津、四川、湖北、江西、山西、北京、青海15個省市出臺了國資國企改革方案。有消息稱,浙江、廣東的國資改革意見也將於近期出臺。
截至目前,國資委在中央企業開展“四項改革”試點工作,部署在國家開發投資公司、中糧集團有限公司開展改組國有資本投資公司試點;在中國醫藥集團總公司、中國建築材料集團公司開展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試點。
地方國資改革方案鋪天蓋地,國家層面國資改革方案遲遲未露面,緣于“三級架構”如何實施這個難點。“三級架構”即“國資管理部門+國有資本投資公司+國有企業”模式,二級架構即現有保持的“國資管理部門+國有企業”模式。“三級架構類”似于新加坡淡馬錫模式。有分析人士稱,國家層面改革方案遲遲未推出可能是讓地方國資改革根據實際情況嘗試推進。
“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的國資改革方向是大趨勢,即縮減國資管理部門的權利。”陳少強坦言:“淡馬錫模式不一定適合所有國有企業,因為中國不同地域的國資企業發展情況各不相同。”
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完善國有資産管理體制,以管資本為主加強國有資産監管,改革國有資本授權經營體制,組建若干國有資本運營公司,支援有條件的國有企業改組為國有資本投資公司。這是適應經濟市場化改革不斷深入的新形勢完善國有資産監管體制的重大舉措,有利於國有資本保值增值,進一步增強國有經濟活力、控制力、影響力。
陳少強表示,從中央企業以及地方國企發展情況來看,公益類國有企業不適合“三級架構”,競爭性領域國有企業更適合“三級架構”。此外,資本發達程度較高的省區國資改革適合實行“三級架構”,反之更適合“二級架構”,因此不能一刀切實行“三級架構”。
業內人士指出,以管資本為主加強國有資産監管,是混合所有制經濟快速發展新形勢的客觀要求。近年來,國有企業通過引進戰略投資者、在境內外資本市場上市,積極推進股權多元化改革。隨著市場化改革的加快,産權流動和重組更加頻繁,企業的産權所有結構也會不斷變化。這種變化客觀要求對國有資産的監管要從管企業為主轉向管資本為主,完善國有資産監管體制,確保出資人到位履行職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