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檢方對北方國際信託原總經理包立傑提起公訴 來源:中新經緯
中新經緯客戶端2月17日電 據最高檢官網17日消息,日前,北方國際信託股份有限公司原黨委副書記、總經理包立傑(副局級)涉嫌受賄罪一案,由天津市人民檢察院第二分院依法向天津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包立傑享有的訴訟權利,並依法訊問了被告人包立傑,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天津市人民檢察院第二分院起訴指控:被告人包立傑身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包立傑簡歷:
包立傑,男,漢族,1971年7月出生,天津市人,1994年7月參加工作,1994年4月加入中國共産黨,大學學歷。
1990.09—1994.07 天津財經學院國際金融專業學生;
1994.07—2001.11 天津濱海信託投資公司業務部職員、副經理,香港津誠財務公司經理;
2001.11—2002.04 北方國際信託股份有限公司投資管理部副經理;
2002.04—2002.07 北方國際信託股份有限公司業務拓展經理;
2002.07—2003.01 北方國際信託股份有限公司業務拓展經理兼投資銀行部經理;
2003.01—2003.04 北方國際信託股份有限公司信託業務總部副總經理;
2003.04—2003.07 北方國際信託股份有限公司業務發展總部副總經理;
2003.07—2004.04 北方國際信託股份有限公司業務發展總部副總經理兼北信投資擔保有限公司總經理;
2004.04—2006.07 北方國際信託股份有限公司理財中心副總經理;
2006.07—2010.08 北方國際信託股份有限公司信託業務一部總經理;
2010.08—2011.01 北方國際信託股份有限公司總經理助理兼信託業務一部總經理;
2011.01—2012.06 北方國際信託股份有限公司總經理助理;
2012.06—2015.02 北方國際信託股份有限公司副總經理;
2015.02—2015.09 北方國際信託股份有限公司黨委委員、副總經理;
2015.09—2015.12 北方國際信託股份有限公司黨委委員、副書記、副總經理;
2015.12—2019.05 北方國際信託股份有限公司黨委委員、副書記、總經理;
2019.05 被免去職務。
(責任編輯:孫朋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