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嚴信託評級辦法出臺 68家信託公司或臨生死大考
- 發佈時間:2014-08-08 07:19:26 來源:經濟參考報 責任編輯:胡愛善
經過幾輪洗牌,僅剩的68家信託公司或將再次面臨新的生死大考。
《經濟參考報》記者7日從多位信託公司高層處獲悉,2014版《信託公司監管評級與分類監管指引》(以下簡稱“指引”)上週末已發至各大信託公司手中。這是2010年以來,銀監會對於信託公司分級監管辦法的首次調整。新“指引”將信託公司通過考核打分的方式,細分為六級,並且規定了未來不同的業務範圍,以期強化信託業風控意識,解決“大規模小收入”的狀態。業內人士表示,新“指引”將對信託業未來的創新業務産生影響,從評級元素看,新“指引”的“扶優限劣”思路明顯。
在此之前信託行業已經經歷了5次推倒重來,但總是陷入“管了就死,放了就亂”的矛盾中。早在2008年,監管層就曾頒布《信託公司監管評級與分類監管指引》,隨後在2010年4月,監管層再次對該指引進行修訂,2010年至2014年間,信託業已發生較大變化,而其資産也從3.04萬億上升至12萬億。
自去年信託兌付風險頻頻出現以來,有關修改信託公司監管評級與分類監管制度的聲音從未停歇,銀監會有關官員曾透露,銀監會將修改完善信託公司的監管評級辦法,未來至少要將信託公司分成三類:第一類是最好的,可以做所有業務以及創新業務;第二類是發展類,可以做市場上的成熟業務;第三類是成長類,可以做基礎類業務。
業內專家直言,日漸趨嚴的打分機制和明晰的分類監管條款直接影響未來各家信託公司的發展乃至生存問題。
一位接近修訂工作人士7日向《經濟參考報》記者透露,新“指引”共分總則、評級要素、職責分工與評級操作流程、評級結果的運用和附則等五部分。其中,評級要素主要是對風險管理、資産管理和合規管理三個方面的細化打分考核,其評級結果將作為衡量信託公司風險程度、監管規劃和合理配置監管資源的主要依據。
新“指引”明確,對綜合評級結果為1級或2級的信託公司,一般不需要採取特殊的監管行動,積極支援公司發展,相應降低現場檢查的頻率,在新業務開展等市場準入方面給予鼓勵和支援。而對綜合評級結果為6級的信託公司,應及時制定和啟動應急處置預案,實施促成機構重組等救助措施,同時,可以採取責令暫停業務、責令調整董事或高級管理人員或者限制其權利、限制分配紅利和資産轉讓、責令控股股東轉讓股權或者限制有關股東的權利等措施。對已經無法採取措施進行救助的,應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啟動市場退出程式。
新“指引”的評級元素包括風險管理、資産管理和合規管理三個方面。監管評級將對上述三個要素進行單獨評級,最終評級結果以三個要素中最低的為準。此外,單項要素的評級結果根據定量指標和定性因素的得分情況劃分為1級至6級,綜合評級根據各要素的重要性和級別情況確定為1級至6級,每個級別分別設A、B、C三檔。上述三個考核要素單項分數均為100分,以風險管理為例,公司治理、內部控制和信託業務風險管理分別為28分、26分、26分,已佔80%的分值。合規管理中僅信託業務合規性一項也高達30分。
7日,南方某信託公司人士接受《經濟參考報》記者採訪時表示,2010版的指引評級有五要素時,更關注資産管理和盈利能力這兩個方面,而公司治理、內部控制、合規管理各大信託之間很難拉開距離。現在的評級三要素不僅囊括先前的五要素,而且把原來的“公司治理、內部控制、盈利能力”分拆打散到三要素之中。這樣信託公司將來勢必更加注重風險管理和效率。
“從評級元素來看,新指引的‘扶優限劣’思路明顯,但取其短板分數為總成績的打分機制,凸顯監管層治理風險的決心。”有接近修訂工作人士直言。他斷言,信託公司先前的“銀信通道做規模、房地産做利潤”策略,未來將有很大變化。
持同樣觀點的用益信託研究員帥國讓7日在接受《經濟參考報》記者直言,評級的結果,肯定會對先前出現兌付風險的公司未來開展創新業務産生影響。
有業內人士分析,新“指引”出臺後,原來單純以規模大小評判信託公司實力,現在更加突出以主動管理能力來判斷公司的水準,非事務類信託規模、信託業務收入、凈利潤、資産利潤率等指標就是現在更加看重的對象。“只能説總規模不是現在最看重的指標了,房地産等集合項目做利潤肯定變化不大。因為利潤一旦下來,不但資産管理這一元素有可能不達標,自有資金的削弱也會降低抵禦風險能力。”該信託人士説。
“我們已經等新‘指引’有3個多月了,現在終於出臺了,目前公司正準備相關人手進行自評工作。”上述南方某信託公司人士在接受《經濟參考報》記者採訪時表示。他透露,每年銀監會都要對成立滿3年以上的信託公司進行一次評級,為防止商業目的,其評級結果一般嚴格保密。按此前的規定,今年的自評工作在4月底就應該結束,但受監管層欲修訂《信託公司監管評級與分類監管指引》(該指引為2010年修訂版)影響,今年評級工作一直沒能開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