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試點黃金進出口准許證“非一批一證”
- 發佈時間:2016-05-05 03:11:54 來源:京華時報 責任編輯:郭偉瑩
昨天,央行、海關總署聯合發佈公告稱,在北京、上海、廣州、南京、青島、深圳海關開展《中國人民銀行黃金及黃金製品進出口准許證》“非一批一證”試點工作。
公告明確,黃金及黃金製品進出口業務頻繁的法人可以按照《黃金及黃金製品進出口管理辦法》的條件和審批流程,申請“非一批一證”准許證。在北京、上海、廣州、南京、青島、深圳海關開展試點工作。
公告指出,“非一批一證”試點工作將於2016年6月1日起施行,屆時持有“非一批一證”准許證的法人可在有效期內、不超過規定數量和批次報關使用該准許證。
此前,央行、海關總署規定,《中國人民銀行黃金及黃金製品進出口准許證》實行一批一證,自簽發日起40個工作日內使用。被許可人有正當理由需要延期的,可以在憑證有效期屆滿5個工作日前持原證向發證機構申請辦理一次延期手續。
黃金及其製品進出口管理是指央行、商務部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金銀管理條例》等有關規定,對進出口黃金及其製品實施監督管理的行政行為。黃金及其製品進出口管理屬於我國進出口許可管理制度中限制進出口管理範疇,央行為黃金及其製品進出口的管理機關。
>>分析
有利於黃金價格穩定
復旦大學金融研究中心主任孫立堅分析稱,央行當初考慮外匯佔款、收支平衡等問題,要進行宏觀總量控制,黃金進出口貨物要有合法證明,到期了要重新申請。但“一批一證”制審批手續繁瑣,現在國家要藏匯於民,注重市場投資便利性,希望企業和個人根據市場價格變化,自行選擇投資窗口。
在孫立堅看來,施行“非一批一證”特許制,使投資更加便利,企業自行選擇時間窗口,可解決之前因時間錯配而錯過時間窗口的問題;有利於服務實體經濟,滿足消費者、企業對於黃金的合理需求;還可以真實反映黃金需求,改變單邊交易情況,平衡黃金價格大起大落,有利於黃金價格穩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