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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宜寶涉嫌非法集資被立案 法定代表人已去世4年

  • 發佈時間:2016-04-19 09:40:12  來源:中國經濟週刊  作者:宋傑  責任編輯:劉波

  融宜寶涉嫌非法集資被立案 法定代表人“已去世4年”

  文章導讀: 據融宜寶多名投資者現場反映,自己購買的理財産品到期後利息拿到,但本金沒有拿到,有投資者300萬元理財産品3月份到期了,至今還沒有拿到本金。“他們的態度就是我沒錢,讓你等著。”胡先生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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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月12日晚,有自媒體發佈消息稱上海融宜寶積家投資管理(北京)有限公司上海浦東分部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被上海浦東警方刑事立案,並配有投資者潑油漆等激烈表現的圖片。

  融宜寶:未收到公安機關任何要求協助調查的通知

  4月13日上午10點,《中國經濟週刊》記者來到位於上海浦東新區浦東南路1118號 鄂爾多斯 大廈6層的融宜寶上海第三財富中心。會議室內已有多名投資者聚集。

  一名自稱是團隊經理的趙先生告訴《中國經濟週刊》記者:針對網上的“謠言”,公司已發佈聲明,一切以該聲明為準,“我不能多説,我要負法律責任的”。趙經理向記者出具的聲明中提出,“根據該文圖片顯示的浦東公安分局立案告知書(副本)內容,我們注意到抬頭報案人處是‘匿名’,這不符合公安機關相關文書書寫以及發放的規定和習慣,不足為憑。需要説明的是,本公司以及上海分公司並未收到過公安機關就前述案件發出的任何要求協助調查書面或口頭通知。目前本公司經營狀況正常。”

  知情人士:融宜寶的確已經被上海警方立案

  針對融宜寶浦東分部立案書,《中國經濟週刊》記者隨後致電浦東警方獲悉,此案由市經偵總隊統一辦理,區級層面無法給出正面回復,浦東警方有關人士在電話裏表示:“我看過圖片,應該不是偽造,如果偽造,市民也必須承擔法律責任。”

  而有關“匿名”舉報一説,記者諮詢了上海市廣發律師事務所合夥人陳潔律師,她指出,涉及公眾的案件,抬頭可以署名“匿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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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網上流傳的另一份《上海市公安局靜安分局立案告知書》顯示:“有市民于2015年11月20日向警方反映的‘上海市靜安區融宜寶投資管理(北京)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非法吸收公眾存款’一案,經我局審查,認為符合刑事立案條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條之規定,已決定立案。”落款時間為2015年12月8日。

  經《中國經濟週刊》記者多方核實,該份立案告知書真實可信,也就是説,融宜寶的確被上海警方立案。

  融宜寶投資者:到期後只拿到利息沒拿到本金

  當記者于4月13日上午11點趕到位於靜安區成都北路333號招商局大廈東樓1508室的融宜寶上海第一財富中心時,有等待兌付的投資者告知記者,有身著警服的經偵人員收集材料剛剛離開。

  在現場,記者遇到了一位陪朋友來兌付的胡先生,他告訴記者,自己也是從事金融行業的,但因此被融宜寶的業務員拒之門外。“業務員態度很差,知道我也是做金融行業的,就把我朋友單獨領進去談。我讓業務員提供債權列表裏面貸款人的貸款協議資料,隨機選了3個,他們就提供了一個人的資訊給我朋友看,我朋友不是這行的,根本看不懂,還有另外兩個貸款人資訊,業務員説列印很麻煩,就不提供了。”

  胡先生無奈地説,他的朋友投了4家(融宜寶、中晉、金鹿財行、善林金融)理財産品,有3家都出現了兌付危機。

  據融宜寶多名投資者現場反映,自己購買的理財産品到期後利息拿到,但本金沒有拿到,有投資者300萬元理財産品3月份到期了,至今還沒有拿到本金。“他們的態度就是我沒錢,讓你等著。”胡先生説。

  5家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是其4年前去世的總裁

  資料顯示,融宜寶總部設在北京,旗下有5家全資子公司,並在北京、上海、南京、天津等25個城市設有百餘家分公司,至今已經累計服務上萬名會員客戶,為客戶配置資産超過百億;4年前,融宜寶原總裁王會師遇害身亡,目前該公司負責人為安小燕。

  然而,記者查詢“全國企業信用資訊公示系統”,輸入“融宜寶”後,顯示出融宜寶積家資訊諮詢(北京)有限公司、融宜寶積家普惠徵信(北京)有限公司 、融宜寶積家投資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融宜寶嘉創(北京)投資管理有限公司 、北京融宜寶國際投資管理諮詢有限公司5家公司,這5家的法定代表人仍為已故的“王會師”。

  業內人士:2016年將是網際網路金融“嚴打年”

  《中國經濟週刊》 記者 宋傑 | 上海報道

  上海旭燦律師事務所主任菅峰認為,投資者在追逐高收益的同時,一定要有風險意識。目前,由於網際網路金融比較混亂,平臺跑路、提現困難、平臺停用比比皆是,因此,在理財投資的選擇上應當以防風險為主、收益為輔:一是不要盲目追逐收益率過高的産品,對於穩健的、收益合理的理財産品可以優先選擇;二是選好産品發行方,比如大型銀行和金融機構,或者具備一定經營歷史的、管理規範的網際網路金融理財平臺可以參與,堅決遠離不靠譜的理財平臺;三是仔細審核投資合約,不要被所謂的“單一信託”産品所蒙蔽,對投資項目要到府考察。

  中國網際網路協會“網際網路+”研究諮詢中心副主任李易接受《中國經濟週刊》記者採訪時指出,2015年7月18日有個標誌性文件出臺,即央行等十部委聯合發的 《關於促進網際網路金融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這也意味著,在我國網際網路金融監管不是空白。

  李易告訴記者,今年兩會上總理作的政府工作報告重提“網際網路+普惠金融”,提出了“規範發展網際網路金融”,給未來5年定調。業內認為2016年將是“嚴打年”,此後全國對網際網路金融公司的註冊也會越來越嚴格。

  李易表示,政府由以前“促進”到現在的“規範發展”,顯示了決策層發展網際網路金融行業的決心,也意味著網際網路金融行業將迎來規範發展的新紀年。今年3月31日,央行聯合銀監會發佈了《關於加大對新消費領域金融支援的指導意見》,從積極培育發展消費金融組織體系、加快推進消費信貸管理模式和産品創新、加大對新消費重點領域金融支援、改善優化消費金融發展環境等方面提出了一系列金融支援新消費領域的細化政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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