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奴“以卡養卡”欠下巨債 構成信用卡詐騙獲刑
- 發佈時間:2015-07-14 15:05:00 來源:中國新聞網 責任編輯:郭偉瑩
曹某以“以卡養卡”的方式欠下鉅額債款。7月14日,從江蘇省太倉市人民法院獲悉,法院認定曹某構成信用卡詐騙罪,判處其有期徒刑五年三個月。
“2011年7月份開始,我到遊戲房玩賭博機,我發現辦信用卡簡單,而且錢來得快,就不知不覺辦了好多信用卡,身上一沒錢就去信用卡上取,也沒考慮怎麼處理,最後我發現欠了銀行好多錢。這些錢一部分我玩遊戲用掉了,一部分我和朋友吃喝玩樂用掉了。有段時間,我按照最低還款金額還款,不夠還的話找朋友幫忙或者用其他卡還。”曹某説。
法院經審理後查明,自2010年12月起,被告人曹某先後在中國銀行、中國農業銀行、中國建設銀行等6家銀行申請辦理信用卡,在明知自身無償還能力的情況下,採用“以卡養卡”的手段,惡意透支共計人民幣207367.82元,用於賭博、揮霍,經上述發卡銀行多次催收後超過三個月拒不歸還。法院認定曹某構成信用卡詐騙罪,判處其有期徒刑五年三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五萬元。
法院認為,曹某以非法佔有為目的,惡意透支信用卡,數額巨大,其行為已構成信用卡詐騙罪。但是考慮到其到案後如實供述自己罪行,當庭自願認罪,對此,予以從輕處罰。據此作出了上述判決。
法官表示,曹某本以為靠“以卡養卡”就可以過上舒適安逸的日子,殊不知,透支使用信用卡是需要付出較為昂貴的費用支出的。如果沒有穩定的經濟收入,終有一天會因支付不起養卡的費用而不能按期歸還,繼而産生較高的滯納金,更加加重自己的經濟負擔,最終走上惡意透支的犯罪道路。因此,持卡人應養成良好的用卡習慣,適度消費,輕鬆還款。